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度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将按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于年底进行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10年度省重点工程项目印发你们。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以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向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条件,确保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