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10]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实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的要求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文书检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对现有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要求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认真自查,自查情况汇总后填写《行政执法文书检查清理结果统计表》,于2010年4月16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各部门同时请将各类执法文书的格式文本同时报送。 联系电话:3998955 附表:行政执法文书检查清理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