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落实国家住建部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一、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园林局配合,结合太原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并纳入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充分考虑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技术指标,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优化城市市域发展布局,适应现代化生态城市发展需要。通过规划使城市绿地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加强山体、湿地、河道、公园绿地、市政道路、铁路、文物景区、景点规划控制,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绿地指标控制和南部、西部、东部地区以及新建市区绿地布局控制。同时依据新的绿地系统规划开展绿线编制,提高绿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综合功能建设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太原生态防护林建设实施计划,实施东西山山体裸露地生态恢复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提升环城护林及环城林带建设水平。由市园林局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组团隔离绿地实施计划,将边山支河、汾河灌渠、防洪渠系作为城市组团和生态隔离廊道纳入实施计划,启动并加强城南绿化隔离带建设工作。由市西山办负责按已定计划抓好西山生态恢复工程。由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政府负责推进东山地区生态建设。由市住建委负责加快汾河南北延段(上兰——太长入口)生态修复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园林局、市辖各区负责在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公园绿地,近期着重抓好太山植物园、恒山路公园、体育公园、古城遗址公园、东山郊野公园、晋商文化公园、华夏公园筹建工作。以建设百个小游园为抓手,在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再规划建设一批贴近市民、布局合理的街头游园绿地。充分利用低层建筑建设绿地成本较低的有利条件,将旧城低层建筑群规划改造为各类绿地。由市住建委牵头,市辖各区在实施城中村改造时,凡农村改为社区的,应按《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配套社区公园。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配合,各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尽快启动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北排洪沟景观带治理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把关、市园林局监督,以代征代建方式在新批准的较大规模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公园、游园、组团绿地。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化管理由园林部门牵头,建立完善园林专业化管理机制。(一)加强园林规划设计管理。力争将各种先进园林艺术、生态景观理念与我市本土环境文化相融合。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园林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既有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园林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并加盖绿色图章。(二)加强园林建设管理。继续推行园林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跟踪审计问责制。(三)加强园林绿化成果保护。坚持依法治绿,构建绿色“高压线”,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侵占绿地、绿线、砍伐、修剪树木行为,制定严格的处罚赔偿标准和问责制度,有效保护绿化成果。(四)加强园林绿化养护专业化管理。制定科学养护作业标准,积极培养一批园林养护队伍,努力提高园林养护作业专业化水平;公共财政供养绿化养护由“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转变,通过以事核费,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四、保护与建设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特色园林将三晋文化融入园林建设,力争再建一批具有鲜明文化主题特色的园林绿地。由市园林局负责,积极筹建晋商文化公园、华夏公园、晋阳八景园。由市文物局负责、市园林局配合,加大文物古迹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各类文保单位辟地保护工作,积极筹建古城遗址公园、徐显秀公园、北齐墓陈列大厅等历史名园。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文物、民政、林业、园林部门及有关城区负责,继续抓好晋祠——天龙山景区(包括太山、龙山等)、双塔景区、崛围山景区、二龙山景区规划治理工作,从地域文化、环境风貌入手,打造一批特色园林。五、加强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一)市园林局要加强园林绿化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多层次、全方位培养德才兼备、符合园林绿化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完善园林绿化人才引入机制,积极探索人才引进方式,吸引高技能、适用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管理、园林植物等高级技术人才,不断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二)市园林局要编制园林科研课题计划并分期实施。市财政要加大园林科研投入,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园林科研资金用于科研设备和课题投入。(三)近期,园林部门要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区域物种保护与开发研究,节水、耐旱、耐盐碱、耐瘠薄植物研究和园林植物育种、引种、驯化、普查工作,重新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成果转化率和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六、丰富植物种类和植物景观由市园林部门出台太原市园林规划设计导则。按照规划设计人性化、景观塑造简约化、种植配置自然化、园林小品功能化、材料选择生态化的指导思想和生态、文化、景观相结合原则,在园林植物配置中做到适地适树、乔木当家、乔灌地被植物合理搭配,加大耐寒耐旱树种和乡土植物种植。实现景观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多样性。七、推广应用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科技成果加强节约型园林技术研究,按照节水、节能、节地、节财原则开展园林绿化。由市园林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积极推广喷灌、滴灌、中水回用、雨水回收、渗水材料应用技术;筹建园林垃圾处理厂,提高园林垃圾再生利用能力;加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在园林建设中的应用;在旧城区实现挖潜补绿、拆建还绿、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对现有河渠进行综合景观治理,建设生态廊道;对各类闲置土地进行临时绿化,各单位停车场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在城市建设中合理避让保护原有树木绿地,避免大面积重复改造绿地,巩固好现有园林绿化成果。八、加强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由市住建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加快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由市城乡管委负责,按城市发展需求,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时努力提高污水达标处理率和排放标准,力争“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通过测定垃圾渗滤液各种成分分析其特点,采取相应的物理、生物对策,切实提高渗滤液处理率。由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和市园林局负责,在道路、广场、园林绿地建设工程中减少硬化面积,使用透水性强的生态材料,提高城市地表水渗透能力。由市环保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推进地表水水质持续好转,确保地表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九、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研究住房保障机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住房资源合理公平配置,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十、加快供热计量改革实施进度由市城乡管委负责,把供热计量改革作为城管改革重点,以党政机关单位、国有单位为突破口,在供热计量改革中做到“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确保于2010年10月底前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25%以上。附件: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