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8]70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市贯彻实施《四川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搞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是贯彻实施该《办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30号)精神,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学习、宣传、贯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贯彻实施《办法》,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明确公开范围 按照《办法》规定,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主要针对以下范围: (一)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二)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邮政、通信和铁路运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保险、证券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五)其他应当实施办事公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四、明确公开内容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重点对以下内容予以公开: (一)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全称、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办公地点、办公时间、便民服务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二)单位领导名录及分管工作,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三)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四)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五)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六)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变动事项、计划、方案和相关信息。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调查结果、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分配方案以及临时住房和安置住房分配方案。 (九)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十)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接受社会监督的受理部门或窗口、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十二)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五、明确公开形式 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办事公开质量。 (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二)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方便群众办事。 (三)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设立咨询台或利用其他方式,方便群众查询。 (四)利用行业网站或者部门网站、公开电话、客户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编印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采取召开听证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或者群众点题公开。 (六)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利用内部网络、刊物、公示栏和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本单位内部事项。 (七)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区、园区和科学城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财金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领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职责,经常研究和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各县市区、园区和科学城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下辖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事项清理、指南编制、保密审查、目录编写和按程序报审、备案等工作。在实施阶段,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重点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备案制度、审议制度、反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论证听证制度,健全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办事公开督察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监管,扎实督查。各县市区、园区和科学城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一要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群众监督、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三要加强对办事公开情况的考评。四要正确处理好提供服务和经营创收的关系,注重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正确处理好推行办事公开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认真整改。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