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烟草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8]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完善市县烟草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广东烟草汕尾市有限公司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烟草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理顺我市县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烟草企业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7号)精神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关于完善烟草商业系统管理体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县烟草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全面取消分公司独立核算,进一步统一规范我市烟草系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全面形成以地级市烟草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大市场、大流通、大品牌、大企业,推动我市烟草系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广东烟草流通强省建设、粤东烟草区域经济建设和汕尾地方经济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08年10月1日起,广东烟草汕尾市有限公司下设的陆丰市分公司、海丰县分公司、陆河县分公司全面实行非独立核算,采用“报帐制”。 三、工作原则 完善市县烟草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工作过程中,遵循“严格依法实施、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大局稳定”的原则。即:严格依照国家关于企业总分机构财务核算和税款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兼顾和维护市、县两级财政的利益。取消分公司独立核算方式后,市、县两级财政从烟草企业征收的税款不发生大的变化,基本维持原有的收入额。 四、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税款缴纳办法。 1、增值税: (1)税务登记。市烟草公司和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 (2)增值税的缴纳。按“统一核算、统一申报、属地缴纳”的办法,由市烟草公司统一核算,通过设置二级科目核算,计算出市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各自的应税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额,编制《应交增值税分配表》,统一向市烟草公司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并提请确认,再由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汇总缴纳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国税机关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另行制订下达。 2、企业所得税: (1)税务登记。市烟草公司和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由市烟草公司统一核算,通过设置二级科目核算,分别计算出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的盈亏,根据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计算,并编制《应交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由市烟草公司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确认后,再由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缴纳。所得税汇算由市烟草公司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市烟草公司统一汇算后,根据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实际应补缴的税款,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配表》,向市烟草公司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确认后,由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缴纳。 (3)市烟草公司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如有个别发生亏损额,由市公司统一核算利润总额,并按汇总的利润总额,在有盈利的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不包括发生亏损额的本级和下设各分公司)按其利润额所占比例分摊后,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4)市烟草公司和下设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各地方税种的纳税检查实行统一税务稽查。 3、其它税种: (1)营业税。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及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在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地点,向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3)印花税。按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在行为地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5)契税。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征收机关缴纳。 (6)个人所得税。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为扣缴义务人,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7)堤围防护费。由市烟草公司、下设各分公司分别按各自的销售收入和征收标准向主管征收机关缴纳。 (二)统一财务机构设置,整合财务人力资源。 2008年9月底前.市烟草公司及下设各分公司财务部门要统一机构设置、岗位配置,整合财务人力资源和调整业务流程。由市烟草公司负责及时制定相关方案、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 2008年9月底前,由市烟草公司负责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内部审计监管等配套的制度、办法、流程、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四)完成并帐工作,各分公司实行报帐制。 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市烟草公司下设的陆丰市分公司、海丰县分公司、陆河县分公司正式实行非独立核算方式,统一由市烟草公司核算。并帐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市烟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