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0〕1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的要求,为更好地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一次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市属公共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6日9:00—2010年12月26日9:00。 二、评议地址: 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ms.gov.cn)“眉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社会评议”栏(请点击图标进入)。 三、参评单位 东坡区人民政府、仁寿县人民政府、彭山县人民政府、洪雅县人民政府、丹棱县人民政府、青神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台办、市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药监局、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眉山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人行眉山中心支行、眉山银监分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扶贫移民局、市广播电视台。 四、活动要求 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评议规则,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年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