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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四家媒体政风行风互动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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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10〕54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9-27生效日期:1900-01-01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四家媒体政风行风互动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四家媒体政风行风互动节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黑河市四家媒体政风行风互动节目工作方案
  


  四家媒体政风行风互动节目是黑河市人民政府主办,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黑河市广播电视局和黑河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民生节目。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相关部门参与政风行风互动节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黑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打造阳光政府、务实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理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黑河,优化发展环境,架设沟通桥梁为目标,从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百姓问题入手,密切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建设政治民主、文明和谐的黑河。
  二、节目定位和宗旨
  (一)节目定位
  拓展节目广度和深度,增强节目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节目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努力把这档节目打造成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阳光平台"。
  (二)节目宗旨
  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政府权威资讯,进行政策导航和政策追踪,大量引进记者调查,焦点关注,热点透视等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报道和深度报道,同时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全面贯彻"替百姓说话,替政府分忧"的宗旨。
  三、节目内容与形式
  (一)政风行风大型访谈版块。在演播厅现场直播互动,每周五9:30-10:00时,参播单位领导在直播间与广播听众互动,电视同时录制,当晚播出节目。及时发布和解读政策要点、政策执行情况、近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解答群众咨询。接受听众和观众现场咨询、解答疑难问题,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将老百姓反映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是怎么重视和解决的情况进行写实性反馈,并把群众满意度用镜头语言真实、及时的体现出来。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每期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热心市民做客演播室,通过来自于现场的声像,同步追踪调查和纪实报道,与现场观众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平台,实现互动。
  (二)《政务热线》广播直播栏目。周一至周四9:00-9:30时,广播现场直播,发布最新政情,接受听众咨询,公布反馈结果,发布问题解决进程。主持人演播室直播,嘉宾连线或现场讨论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相关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现场连线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三)《政务现场追踪》电视新闻栏目。在电视社会新闻《新闻进行时》栏目里,及时发布最新政情,当日追踪报道广播热线中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黑河广播电视报《政务行风聚焦》专版。围绕广播电视报道的政务行风话题,及其台前幕后故事进行报道。开设子栏目:《热线声音》,广播热线问题集纳;《反馈追踪》,各部门对各类问题做出的解答、解释和通报处理进程;《政情专递》,政府部门一周政务通报;《行风聚焦》,行风视点栏目的文字版。
(五)政务行风论坛。黑河信息网开办政务行风论坛,集纳汇总各界、各类的政务行风信息、意见和建议。网络在线播出广播电视政务行风的视频和音频节目。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和各参播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办好政风行风互动节目。
  (一)市政府成立政风节目规范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宪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桂英、市委宣传部部长姚龙和市政府副市长李洪祥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蔺波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重伟、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王凤辰、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玉平、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于清江担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节目的领导协调工作。
  (二)市政府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每年至少筹备召开一次加强政风行风节目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风行风节目的重大事项。
  (三)市政府办主要负责节目的总体组织协调,提前一周确定参播的单位和话题,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督办,对各参播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参播单位年度政风行风建设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民主评议结果之中。
  (四)市广播电视台前一周公布参与节目的单位与话题;策划各栏目内容,及时制作、播出每期节目;对群众热线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进行登记、转办、追踪和反馈;协调各参播单位做好问题追踪报道和反馈;每周召开一次节目组策划会,总结上期节目;按参播单位分类汇总热线受理、转办、办结问题情况;协助市纠风办做好考核工作。
  (五)各参播单位在播出前与节目组沟通联系,做好直播及录播准备,按要求准时参播;现场接听、受理、登记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解决好节目组转办的问题,配合做好反馈和追踪采访工作;确定2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广播热线中听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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