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2-11-01生效日期:2003-01-01

  备注:本规定已于2009年1月16日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废止,2009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经2002年7月19日第五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2002年11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建设项目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活动,提高审批效率,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中央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列于本规定附表一的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其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项目建设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对本规定附表一以外的其他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对地方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对非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列于本规定附表二的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本规定附表二以外的其他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原则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建议或调整建议: 
  (一)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建设项目投资性质、立项主体、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等因素为依据,分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非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两类规定审批级别; 
  (二)对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立项或设立的国家限制建设的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七条 凡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意见。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 

  第九条 本规定所指中央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纳入中央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项目以及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第十条 本规定自二OO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的函
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T/CCSAS015-2022)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同专业相关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标准规范合规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四川省青藏高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5—2035年)》的通知
苏州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常用现场强制标准规范合规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