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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下发《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五类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下发《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五类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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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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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安监[2006]62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6-03-21生效日期:2006-04-01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2年12月1日被《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江苏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五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4月1日起各级安监部门接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应按新导则编制,否则不予以受理。各地安监部门及安全评价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安监局危化处联系。

附:
1、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2、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3、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4、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5、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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