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已废止)

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安监总培训〔2012〕158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2-12-31生效日期:2012-12-31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8年6月1日被《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促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结合近几年安全培训工作实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原《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7年11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各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要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资质。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参照该标准抓紧修订二级、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科学规划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严格准入,合理布局;对新认定、复审合格或取消资质的二级、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要于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标准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反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2012年12月31日修订)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T/CCSAS015-2022)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关于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T/CCSAS015-2022)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T/CCSAS015-2022)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