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14-07-08生效日期:2014-07-08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等有关规定,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冀安监管三〔2012〕146号)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安全审查。

  二、不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核准规定的,不予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冀政〔2014〕60号)规定,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两级核准。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及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实施安全审查。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

  三、抓紧完善在建、投运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促进全省天然气利用健康发展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3〕1427号)规定,2013年3月15日前已由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发了核准证的在建、建成或投运的天然气管道项目,其企业经营范围里含有管道储运或管道运营的,由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已投运的天然气管道项目要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对未能按期验收的,一律按违法生产(使用)实施处罚。

  2013年3月15日以后的天然气管道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备案),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实施安全审查。

  四、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依法安全审批的,各管道企业不得擅自在油气输送管道上开口、输送油气。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8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试行)》《河北省机械加工行业金属屑环境管理指南(试行)》《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别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