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二十八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7-11-29生效日期:2018-01-01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简称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和我省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实际情况,现决定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其余大气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

  二、水污染物的税额。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其余水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已经涵盖了我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我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对决定中规定的应税污染物税额及项目数的适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21年修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2024年修订)
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
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7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管理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