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成果,保障并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现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pdf
2021年4月1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