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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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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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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晋应急发〔2022〕33号

颁布部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1-27生效日期:2022-01-27

各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研究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21〕34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主体及标准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省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省应急研究院),向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的人员统一收取考务费和考试费。此项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山西财政缴款服务”平台全部缴纳到省国库。

  收费标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费55元/人,非煤类实际操作考试费120元/人,煤矿类实际操作考试费245元/人。

  二、收费执行期

  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

  三、缴费流程

  (一)各考试点组织填写参考人员的缴费相关基础信息表,经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于考前3个工作日报省应急研究院。

  (二)省应急研究院将核验后的信息数据导入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缴款识别码,并定向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参考人员缴费。

  (三)参考人员于考试前1个工作日,自行登录“山西财政缴款服务”公众号,或登录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等,按要求完成缴费,并自行打印缴费凭证或非税收入发票。

  (四)参考人员持准考证和缴费凭证(发票或缴费记录),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点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

  (五)鉴于省国库退费手续繁琐、受理周期较长等原因,参加特种作业初训考试人员应在理论考试合格后,再缴纳实操考试费用。

  四、支出流程

  考务费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全额上缴中央国库。考试费由省财政部门分级分类、定期定额清分至省分库以及市中心支库,分别用于省本级和考试点的考试成本支出。

  (一)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接同级财政部门,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资金使用和管理,以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实际考试人数为基础,列支财政经费,按要求办理支出手续。

  五、几点要求

  (一)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侵占等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抓紧协调2022年度收支预算,确保本年度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各考试点要确定专人统计汇总本辖区、本考试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及收费情况,每季度初10日内向省应急研究院报送上季度情况;每年1月底前,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省厅书面报送上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完成情况。

  (三)各考试点要在明显位置公开考试收费标准,指导和督促参考人员及时缴纳考试费。组织考试时严格把关,确保参考人员足额缴纳考试费用。

  (四)为便于考试费的收支管理,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计划,每年12月中旬以后不再批复相关考试。

  联系人及电话:郭智凯         0351—6819722

                赵姝群  郝 敏  0351—3955835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3.个人缴费信息统计表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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