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结合本市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评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中的“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12(046-02、046-03)地块”等13个可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或调整出名录(附件1);新增“奉贤区柘林镇沪杭公路东侧、新塘路南侧区域地块”等8个需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根据名录中地块地下水污染治理风险评估或修复情况,将“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55B(2)地块”1个地块调整出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见附件3),将“嘉定区黄渡大居一期31A-04地块”1个地块移入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现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附件2,以下简称《名录》)及《上海市2021年度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附件4,以下简称《清单》)印发你们。
《名录》和《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录》和《清单》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和《清单》。
附件:1.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移出地块名录)
2.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 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调整情况(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 上海市2021年度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