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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已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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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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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建质规〔2022〕2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19生效日期:2022-04-19

是否有效: 有效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12月13日被《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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