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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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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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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府发〔2022〕10号

颁布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07-08生效日期:2022-07-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06年3月30日市政府印发的《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府发〔2006〕9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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