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03-29生效日期:2023-03-29

各县(市、区)、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制定了《承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将该《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

  附件:《承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承德)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承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