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冷库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冷库规划、建设、使用(维修)、报废拆除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冷库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
(一)冷库工程规划环节。严格落实《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等有关冷库规划、选址要求,统筹做好涉及冷库的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的立项、规划、选址、建设和审批工作。不得利用人防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冷库。利用既有建筑改建冷库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明确的使用性质,需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冷库建设施工环节。建设冷库(含新建、改建、扩建)要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选择具备相应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冷库设计、施工。严格落实冷库保温材料品牌报审、进场、送检程序,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使用房屋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设计安装应尽量避免穿过库房隔热层,如确实无法避免的,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对限额以下冷库建设建筑工程,各地区要明确监管部门和管理要求,确保冷库工程建设项目有人抓、有人管。
(三)冷库使用(维修)环节。冷库业主应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冷库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到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应急物资,加强制冷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电气焊、电工、制冷与空调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冷库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器材。涉及特种设备的,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和重大修理。冷库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应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四)冷库报废拆除环节。冷库拆除要依法向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作业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建筑施工作业资格。涉及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作业方案,明确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将危险作业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拆除作业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管理,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涉氨冷库的制冷设备管道拆除前要进行吹扫、置换,特种设备报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注销使用登记。
(五)冷库动火作业环节。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人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做到“六必须”,即: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落实冷库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梳理明确、推动落实属地有关部门冷库全链条安全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冷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冷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工作。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冷库项目用地、工程规划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展规划核实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核发冷库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履行施工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负责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冷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温材料违法行为。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冷库拆除过程中危化品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
(六)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冷库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职责范围内的行业领域企业加强冷库安全管理;负责制冷与空调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
(八)国动(人防)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利用人防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冷库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清理,并将发现的问题移交规划建设等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九)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冷库使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十)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生健康、交通、体育、林草、畜牧、邮政管理、民航、铁路等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冷库使用的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冷库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摸清冷库风险底数,建立管理档案并动态更新,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赵博,联系电话:0431-84895127。
附件:冷库的定义(参考)
附件
冷库是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包括土建式冷库、装配式冷库等。土建式冷库建筑主体一般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者砖混结构。装配式冷库是指库房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作为保温隔热及围护结构,并且现场组装的冷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