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方案 十教字[2006]6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教育集团、市高新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保护未成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以下简称“夏季战役”)。市教育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排查整治学校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十堰”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夏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中小学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技能,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1、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形势,配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对人、车、路、管的责任,并将其纳入学校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要在秋季开学后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让中小学生给父母写一封平安信的活动,提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 2、学校要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课的主要内 容“进教材、进课堂”,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小学要继续落实小黄帽路队制,进一步完善学生放学护送工作制度。 3、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交通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同当地交通管理和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利用宣传栏、校园网、校内广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4、加强校车管理。中小学要将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上(放)学的机动车纳入安全责任制管理,落实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本单位机动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建立和落实本单位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安排机动车驾驶人员定期参加交通法规的培训。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改正。 5、要教育学生(或提示家长)不乘坐、不租用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车辆,特别农村中小学要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各类集体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必须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并与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要呼吁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想法解决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乘车问题。 十堰市教育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