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实施价格民心工程为群众办实事的通知 冀价政调[2004]1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为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最近,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就业再就业、农民减负增收、公共卫生、农村教育扶持、食品放心、济困助残、城乡饮水、治污绿化、公共文化体育、社会安全十项民心工程,并要求各地各部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价格是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杠杆,也是最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物价工作涉及群众衣食住行,关系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很多方面都与物价部门的职能密切相关。为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积极支持、认真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局决定,在全省物价系统实施价格民心工程,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体现在物价实际工作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价格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对实施价格民心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公仆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把实施价格民心工程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行价格公示制、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 1.实施价格和收费承诺政策,通过收费权资本化或价格、收费批文质押贷款等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吸引筹集资金,促进供水、供热、供电及公共交通、有线电视等事业的建设发展,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2.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监管。价格监管是政府对垄断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的主要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把加强成本监审作为物价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垄断行业和公益服务价格的重要手段。要强化成本约束,通过建立企业价格成本台账、确定行业社会平均成本控制参数、积极引入价格竞争机制等办法,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防止垄断行业过多赢利。 3.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化水环境、促进建立节水型社会为目标,统筹研究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等政策措施。加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推进对非居民用水超量加价改革。妥善解决水表安装、二次加压供水等群众关注的收费问题。 4.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5.准确把握价格改革力度,切实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出台价格和收费改革措施,调整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电、自来水、煤气、教育、医疗、城市公共交通等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的承受能力,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预先制定对低收入阶层给予适当补贴的方案,确保低收者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努力使改革的力度同群众的承受程度相适应,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大力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1.清理整顿教育乱收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性质的押金,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规范高校收费,建立高校教育成本监审制度,合理审定高校学费标准,合理制定高校贷款集资建学生公寓的收费政策。严厉查处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净化教育收费环境,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2.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对国家发改委未制定公布价格的药品剂型和规格,充分考虑患者和生产企业的双重利益,合理核定价格。从严核定招标药品价格。对放开药品加强价格监管,有效控制药品价格“虚高”问题。 3.治理路桥乱收费,规范机动车辆收费。从严核定路桥建设、还贷、管理成本,制定符合实际的合理收费标准,定期检查政府定价执行情况。与有关部门配合,撤销、合并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站点,实现合理布局。清理规范涉及机动车辆的收费,落实国家公布取消的20项收费,清理省管机动车辆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现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加强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管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合理与稳定。继续清理整顿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项收费,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认真落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提高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5.整顿规范就业收费。全面清理涉及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收费,坚决取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围绕增加就业、扩大再就业适时开展就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种培训、就业、务工、资格认证等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国家和省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制定的各项价格、收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6.继续整顿涉企收费,巩固清理涉企收费成果。加大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降低改革成本。继续抓好“一证一书一卡”制度的落实,加强跟踪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努力提高收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清理政府机关行政许可收费,及时变更或撤消已经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许可证。 7.全力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治理工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治理农村电价、农民建房、农机收费问题,进一步清理涉及农民外出务工的各项收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收费的监督检查。 8.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促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四、推行便民措施,倾听群众呼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大力实施价格和收费“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在成功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把价格和收费政策交给群众,方便群众掌握,便于群众监督,保护群众利益。 2.进一步规范价格听证制度。对列入《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在制定和调整时,必须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认真执行听证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力争决策的制定和执行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3.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强化价格信息服务。积极转变职能,建立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价格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准确地为企业、农民和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市场供求、产品成本和价格等信息。 5.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