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6]59号 厅直各执法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吉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等措施,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体制。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 副组长:孙文龙 任锦雄 王力 成员:聂冲 张瑞霞 周晓龙 丁海发 葛双平 李彦文 李春福 张跃 闫长文 李新春 彭今海 武双 李光伟 陶志政马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体改法规处,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宋秋江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提高认识阶段。(4月18日—4月21日) 组织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省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 (二)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梳理执法依据。厅机关及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首先,要梳理本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的依据,即哪一部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本部门为执法主体;是何种性质的执法主体(区分行政机关还是授权组织、委托组织,按表一、表二填报)。其次,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规章中规定的执法权限进行梳理,同一项执法权限有不同层次的依据时,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排列。梳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下列六种划分:一是行政许可。省政府182号令已公布的省级交通行政许可项目,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定的由省级交通部门许可的项目。二是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三是行政征收。经依法批准的向相对人征收的各种费用(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四是行政强制。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拆除、查封、扣押等。五是行政检查。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六是其他。包括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按表三、表四填报)。 2、分解执法职权。厅机关和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完成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要将其承担的法定职权,按照部门领导的分工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配置进行分解,明确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科)及其负责人、执法人员等每个机构和个人实施管理的事项和权限,制定具体明确的执法程序、标准、时限。 3、确定执法责任。厅机关和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总结过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按照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能量化尽量量化的原则,采取百分制的形式,确定本部门每个机构和岗位必须达到的执法目标。确定执法责任必须明确具体,便于考核,具有可操作性。 (三)制定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1、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必须具备的内容有: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评议考核的主体;评议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评议考核的时间及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评议考核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可围绕部门年度执法指标、公众满意度、执法正确率、是否因违法失职发生有重要影响的事件、群众投诉举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来设计考核评分标准。评议考核在方法上可采取个人自评、互查互评、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公务员岗位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对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按得分分别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2、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厅机关和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激励和惩戒作用。这项制度既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同评议考核制度合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举措。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对这一工作做出部署。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由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部门牵头,监察、人事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参与制定制度、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的工作。 (二)集中力量,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各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要集中精干力量,担负起具体组织、指导、审核或梳理、分解职责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在梳理执法依据时,一要注意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变化;二要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下放权力工作相结合;三要与部门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权限相结合。在分解执法职权时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执法岗位职权交叉、重复,必要时可对内设机构、岗位进行适当调整,以利于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加强检查督促,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省厅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今明两年行政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工作,各单位应在5月10日前完成并将表格上报厅体改法规处(同时上报磁盘,请用Word 表格制作);制定配套制度工作应于5月21日之前完成并上报厅体改法规处。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或遇到重要问题应及时向省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