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2009年嘉兴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改革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38号)要求和我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的部署,现就2009年我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坚持保稳促调、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农村和政府等领域的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1.全面推进“十改联动”。即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为核心,推进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户籍制度、新居民服务、涉农管理、村镇建设、金融体系、公共服务、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 责任部门:市统筹办 2.突出抓好“两分两换”改革。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措施、试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宅基地)担保贷款等方面重点推进,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推进农村承包地集约、农民宅基地集聚的改革试点,加快土地流转和宅基地置换。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模式、分层次推进,确保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责任部门:市统筹办 3.深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小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效对接。健全各类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提高村级服务站点覆盖面。加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农合联 4.进一步健全支农惠农长效机制。切实保证对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并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培育、引进现代农业主体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规范、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民自主创业保险改革。 责任部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经济局 (二)围绕保稳促调,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 5.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抓住国家出台产业振兴规划契机,抓紧编制重点产业振兴实施计划,加快优势制造产业振兴。加快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建立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开展技术改造的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淘汰、限制、限期改造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规模企业发展、名牌产品培育的政策和制度。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改革。完善“退二进三”支持政策,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服务外包。加快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6.推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改革。加快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吸引和集聚各类社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健全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不断提高研发投入比重。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联合,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合作机制,着力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育工程。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 7.继续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要素公平、公正、公开配置和向有活力、有效率、有竞争力的改革创新领域集聚。推进环境资源有偿取得和公开交易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储备和公开交易政策体系。加快垃圾、污水处理、排污等环保收费改革。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8.营造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继续深化民营经济公平市场准入机制改革,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 9.加快金融体制创新。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规范民间资金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开展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专利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积极实施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广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创新农村住房(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贷款模式。规范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开展再担保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部门: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省联社嘉兴办事处 10.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发展和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体制机制,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加快形成高效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加快旅游业培育体制机制创新,促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旅游局 (三)围绕关注民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改革。 11.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第三轮就业扶持政策,创新培训补助机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和开发,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强化失业治理和失业预警,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12.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接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健全完善临时社会救助办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改革试点。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卫生局 13.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改革。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完善城镇教师支教农村制度,推广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有效模式。深化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大中职招生和专业设置统筹力度。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4.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全额拨款、药品零差率和城市医院结对的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继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15.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加快建立重大公共设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促进居民集聚,加快相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责任部门:市建委、市财政局 (四)围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6.不断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大部门体制的要求,理顺交叉重复职能,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健全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1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形成“许可依法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离体制。完善行政审批中心的整体功能,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 18.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规定,认真落实扩权强县事项,研究开展对市辖区的扩权工作,确保扩权事项有效运行。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 19.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加快新市镇的培育发展,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新市镇发展模式,使新市镇真正成为集聚产业、转移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 20.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现代事业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探索建立“管、办、评”等分离的新型管理模式。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21.建立统筹区域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的体制机制。按照市域一体、区域统筹的发展要求,形成市域“统分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修编市域总体规划,实现市域整体空间的最优化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建立公共服务共享项目差额结算的办法,以及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就业培训和养老、医疗保险等的跨区域服务的财政差额结算体制。建立跨区域共建项目的投融资体制,对于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项目,由市组织协调,市、县(市、区)协同参与,合理分担投资;共建项目的有偿收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市、县(市、区)共同分享。全面实施“1640”工程,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管理有序、运行顺畅的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 责任部门: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发改部门统筹协调”的改革工作新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出台年度改革实施意见,部署改革工作,分解落实改革任务,明确改革重点、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将改革创新成效作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是加强交流督查。定期交流,加强督查,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取得实效;对新启动的改革事项,要认真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力争在本年度有实质性突破;对一些前瞻性的改革事项,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实施和完成。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跟踪研究各地改革创新的做法,掌握政策动态,鼓励创新思维,大胆改革试验,保护和调动各方面的改革积极性。及时发现总结基层群众的创新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思创新、谋改革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