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市镇培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积极培育现代新市镇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07〕36号),现就2009年我市新市镇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新市镇建设规划 (一)调整完善“统分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和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市域一体的原则和统筹市域城乡规划的要求,调整完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加强其对市域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起由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组成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二)完善镇、村建设规划。围绕培育“1640”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基础性节点的要求,加快部分县(市)并镇和撤镇改街道的研究和规划。统筹协调新市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两分两换”改革,确保三者有机结合。紧密结合“两分两换”改革,全面完成新市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1+X”村庄布点规划,镇规划建成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加快新市镇产业平台建设 (三)提高市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两分两换”改革的机遇,开展市镇工业园区规划修编,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规划,提升市镇工业园区形象,实现市镇工业园区和其他平台间的统筹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形成不同能级平台之间优势互补的整合优势。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市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提高市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 (四)强化产业定位、培育产业集群。做好市镇工业园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并选择若干个工业园区作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试点。加强新市镇商贸服务区建设,加快新市镇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项目准入制度,严格项目环评制度,着力提高项目的土地产出率。 (五)完善创业中心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中心内的孵化培育功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行业技术、产品检测、电子商务等中心,逐步形成用工、培训、融资、物流等综合服务平台。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项目落户园区。 三、强化新市镇建设要素保障 (六)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通过规划修编,优化新市镇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继续做好“四类项目”(防灾救灾、社会公益、基础设施、污染企业搬迁)的规划调整工作。 (七)努力保障新市镇建设用地需求。强化用地计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向新市镇建设倾斜,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 (八)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结合“两分两换”改革,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努力解决新市镇建设用地的周转指标问题。继续大力推进集约用地,提高新市镇土地利用效率。 (九)加快县(市、区)、镇、村三级联网的土地流转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制,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指导和服务。 (十)构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引入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规范农村地区的民间金融活动,鼓励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民间借贷组织改制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与运行。 (十一)完善镇村资金平台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组建新市镇投资开发公司,加大市镇经营力度,承担实施“两分两换”改革和为农户贷款担保等职能。 (十二)继续强化金融产品创新。深化农房抵押贷款改革,研究解决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中面临的贷款规模小、抵押物处置难等实际问题,结合“两分两换”改革中宅基地置换政策和宅基地整理政策,引入机构担保和农户以房屋(宅基地)整理的预期收益反担保机制,拓宽农户贷款渠道,扩大农户贷款规模。加快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等贷款形式。继续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县以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审批权,拓宽邮政储蓄银行支农范围。建立多层次政策性保险体系,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民自主创业保险的实施。 (十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生态环境。做好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工作,为农村农户全面授信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农村金融网点建设。做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工作。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小额农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 四、加快新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十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镇便民服务中心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行一个窗口或一站式审批服务,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和全程代理的审批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配备专(兼)职行政审批代理员,有条件的村建立服务代理点。 (十五)加大权力下放力度。继续推进权力有序下放进程,细化完善新市镇“超收分成”、“规费全留”政策。加强对各镇工作指导、服务,做好放权后的工作对接。 (十六)加强市镇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调动市镇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其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培育现代新市镇提供组织保证。各县(市、区)要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统筹协调能力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市镇党政领导,并加强跟踪考核、培养。 五、加快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七)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市、县(市、区)、市镇三级联动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失业调控和预警机制建设,健全对城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机制。在“两分两换”试点镇(街道)、村建立就业项目化运作机制,重点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的就业问题。稳步推进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工作。 (十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各类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提高村级服务站点覆盖面。切实保证对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小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效对接。 (十九)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政策,使有失业风险的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享受对象、补助项目和资金使用规模等方面的政策,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二十)加强就业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与促进就业创业效果挂钩机制。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全面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在县(市)普遍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十一)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有地居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乡一体、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多形式支持有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两分两换”试点镇(街道)、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十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长效筹资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 (二十三)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教育职能,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镇(街道)政府教育职责,积极筹措经费支持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理顺镇、村幼儿园管理体制,每个镇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做好幼儿园法人登记工作。不断增加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员,建立幼儿园教师基本待遇保障机制。 六、进一步提高新市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十四)以信息化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民信箱”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两大网络应用,强化农民电脑和网络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学生家庭、农户电脑上网率。市本级所有行政村达到信息化普及村建设标准,各县(市)同步开展信息化普及村建设,打造全省、全国“信息村”品牌。完成市本级农村宽带接入网EPON(无源光纤接入网)技术改造。推进语音、数据和视频三网融合综合服务,为广大农户提供数字电视、互联网及其增值服务。在市本级继续扩大WiMAX(微波存取全球互通)试点。 (二十五)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加快建立重大公共设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新市镇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构建便捷、畅通、高效、一体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继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新市镇功能定位,加快市镇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加快居民集聚点及其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为实现居民集聚提供保障。 (二十六)全面加强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各县(市)70%的镇完成图书馆镇分馆建设任务,同时推进村(社区)图书流通点和公共图书馆专题馆建设。全面推进市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围绕服务“三农”,推进农村成人学校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