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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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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衢政办发〔2009〕41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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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6-16生效日期:1900-01-01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衢政办发〔2009〕41号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内涵、对象和工作目标

成人“双证制”教育是一种把文化科学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的成人教育培训形式。我市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以本市籍成年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农村劳动力为工作重点,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成人初中或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为目标,通过建立成年居民“学分银行”,鼓励和吸引广大成年居民参加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努力使成年居民在掌握一技之长、基本适应就业创业技能需要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实现教育培训对象“学历、技能”双提升。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不适用于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鼓励应届初中生参加职业高中教育,全面提高素质,初中毕业生应在毕业3年后方可参加“双证制”文化课培训。

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是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的通知》(衢委办〔2006〕72号)要求,继续扎实做好预备劳动力和青年农民的技能等级培训工作。

全市各地都应积极组织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争取全市每年有5000名以上的城乡成年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提高一个学历层次。

二、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内容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文化考核、学分管理、学历认定等基本内容:

(一)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由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两部分组成。技能培训包括各地正在开展的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培训、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培训。文化课学习包括语文、数学、科学、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4门必修课程,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文化考核。城乡成年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完成文化必修课学习后,应及时参加文化考核。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初中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高中由市教育局负责。

(三)学分管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管理办法。由教育部门负责为2004年以后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的本地常住成年居民设立“学分银行”,建立培训档案,登记培训信息和考核成绩,将参加技能培训和文化课面授的课时、技能鉴定等级、文化考核成绩等统一折算为学分,以全面反映城乡成年居民的教育培训情况。中职学校或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均可作为“学分银行”的管理单位,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学历认定。城乡成年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考核合格、“学分银行”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经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成人初中或成人职业高中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其成人教育学历。

三、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一)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各类技能培训,由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文化课学习,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或乡镇成人文化教育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二)坚持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相结合。从今年起,凡由各地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的各类技能培训,在学员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及时与当地相关学校沟通联系,组织学员参加文化课学习、文化考核和学历认定。

各培训基地应及时向培训学员常住地的“学分银行”管理部门提供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的有关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城乡成年居民也可直接向常住地“学分银行”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三)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办负责牵头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工作;人劳部门负责牵头企业职工培训、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并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发证;经委负责牵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预备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和各类培训中文化课教学、文化考核以及“学分银行”管理、学历认定、文凭颁发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确保教育培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要把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的补助标准经费结算,继续按衢委办〔2006〕72号文件执行。为保障在各类技能培训中增加文化课学习以及学历认定等工作顺利进行,当地政府应按每学员3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学校配送文化课教材、开展文化课学习辅导以及组织参加文化考核等工作。资金的发放按获得学历证书人数计算。同时,各地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学分银行”管理、学历认定、文凭颁发等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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