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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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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鹤政办〔2009〕35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6-22生效日期:1900-01-01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9〕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保密局《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鹤壁军分区司令部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保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6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等行为,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组织市场检查。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并督促其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争取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
(二)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涉案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把整顿规范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顿规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鹤壁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顿规范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总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做好涉密地理信息的提供工作;建立测绘市场巡查制度,重点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单位的测绘项目备案及从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情况。
(二)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要作出关闭网站的行政处罚;拒不执行的,依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三)市公安局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四)市工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非法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五)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非法出版地理信息和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的行为。
(六)市保密局负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单位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
(七)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四、工作安排
从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召开会议。市国土资源局等七部门共同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顿规范工作。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会议要求和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编印整顿规范工作文件选编和案例汇编等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9月)
1.进行自查。6月下旬,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各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要按照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义务,不得向他方提供和转让。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要在开展测绘项目前,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2.组织抽查。6月下旬至7月,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8月至9月,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查、抽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进行督查,对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的要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
1.推广典型经验。选择整顿规范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召开整顿规范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整治规范工作。
2.通报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集中处理、通报、宣传一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3.积极落实整改。各企事业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1.总结工作。各县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县区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2.表彰。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成绩和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部门间联合工作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整顿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行业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把整顿规范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切实做好整顿规范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确保整顿规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县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及时掌握、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各项工作。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作,做好宣传。整顿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同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测绘、国家安全、新闻出版、保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整顿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附 件
鹤壁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全新(副市长)
副组长:梁彦儒(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豫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常军亮(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石汴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 辉(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赵金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新文(市保密局副局长)
崔 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晟华(鹤壁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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