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103号 各产煤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各大中型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安顺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安顺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2号)文件精神,加强安顺市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强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建立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达到以下目标:大中型煤矿(120-30万吨/年)100%;小型煤矿(≤30万吨/年)60%以上。 二、成立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成立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 勇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齐维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圣文 市煤炭局总工程师 成 员:吴有桥 市安监局科长 孙 渝 市煤炭局科长 杨光宏 市安监局副科长 周 强 市煤炭局副科长 潘发翌 市安监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杨光宏任办公室主任。 三、进度安排 按总体工作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抓好国有煤矿黄家庄煤矿、大洞口煤矿、轿子山煤矿和平坝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达标并做为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示范矿。对小型煤矿重点是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开采方案设计》进行建设,煤矿建设和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起步,打牢基础,并在每个县选树二家煤矿达标做为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示范矿。 (二)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重点是督促煤矿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并结合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完善各个系统、各个岗位,配置各类设施设备,力争使我市小煤矿实现安全产能,通过验收,全市大中型煤矿达标矿井在100%,小型煤矿达标矿井在6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分类指导,逐矿达标。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煤矿企业要摸清本辖区、本企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总体水平,按照制定的达标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确定整改达标的重点,及时督促整改,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二)加大投入,鼓励创新。各县、区在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开采条件及主要灾害,制定相应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大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切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煤矿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强力推行煤矿机械化开采、瓦斯抽采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信息化、自动化及监测监控等手段,发挥科学技术对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鼓励煤矿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实效,务求实效。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要注重实际,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区队、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主导作用;要注重过程控制,坚决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完善责任制,建立奖惩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级,确保达标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完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考核,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 (三)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关键环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矿井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采、掘、机、运、通”是重点,“一通三防”是重中之重。要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关键环节,着重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抓好小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管理强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按照《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指导小煤矿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达标计划。 (四)坚持“四个结合”,做到相互促进。一是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找差距和漏洞,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与瓦斯治理做为安全质量达标的重点之一,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三是与新一轮的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相结合,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对达标无望的小煤矿,要列入关闭计划,及时予以关闭;四是与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竣工验收相结合,工程投产验收时,安全质量必须达标。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煤矿企业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实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目标管理,把安全质量标准与收入分配、干部业绩考核和使用挂钩,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对达标煤矿和长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的煤矿,除给予必要的外质和精神奖励外,按照市分类管理的要求,做为一类煤矿管理。 (六)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在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选树二个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煤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新时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煤矿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安顺市煤矿企业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