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勇等同志盐城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勇等同志盐城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盐政发〔2003〕53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3-03-03生效日期:1900-01-01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勇等同志盐城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盐政发[2003]053号



近几年来,省委组织部先后从省有关厅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选派了一批年龄轻、学历高、能力强的同志到我市工作, 分别挂任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领导职务。这些同志把盐城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 把盐城的事业作为自己的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招商引资、争取项目、科技创新和协调关系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同我市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为表彰他们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市政府决定授予陈勇等26位同志“盐城市荣誉市民”称号。
  附件:陈勇等26位“盐城市荣誉市民”名单

二00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
陈勇等26位“盐城市荣誉市民”名单
陈 勇 省农林厅林业局调研员
陈洪强 省科技厅调研员
时玉昌 省卫生厅副处长
马 斌 省教育厅副处长
季 鸣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王 正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黄中茂 省财政厅助理调研员
陆效平 省土地勘测设计院副院长、省土地开发征用事务所副所长
顾振东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副总工程师
陆元良 省交通厅公路局助理调研员
汤建熙 省水利厅处长助理
仲霞铭 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副所长
刘文俊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处长
陈 涛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处长
赵培元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
施 军 金城集团规划管理部经理
孙冶东 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华国雄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场管理部副部长
倪锡林 省农林厅农业局副局长
胡建军 省财政厅副处长
姜敖荣 省教育厅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副主任
韩立春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
龙洪圣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主任助理
刘 洪 省环境保护厅助理调研员
邓学军 省国土资源厅助理调研员
冯旭松 省水利厅副处长

同地区相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航空航天装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5年修订)
江苏省公路条例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无泄漏工厂”创建工作方案》和《江苏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报警和安全联锁指导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