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1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任务。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 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开展“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对于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三大跨越”,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基本思路 立足于安全发展,控制和减少较大以下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力争在促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有所提高;立足于增强安全生产公益性、保障性和基础性作用,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先进经验,力争在推动建立安全保障型社会方面有所创新;立足于市情和安全生产实际,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力争在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内容和编制任务总体分工 (一)《六安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内容和编制工作任务分工。《六安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既是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全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主要内容是:总结我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在安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投入、科技兴安、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对策和措施,并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作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支撑。《六安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编制,市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并按照工作职能分工负责编写有关内容(编写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 (二)县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县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由县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同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写体例等规范要求 1、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可参考《“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写要点》(见附件2),结合实际情况拟订详细编写提纲;编写提纲既要涵盖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又要便于分工编写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2、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争取将“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列为同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项指标都要争取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3、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本级政府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上级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 4、规划使用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凡政府统计部门用于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中有的,一律使用政府统计部门的资料,其它数据可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统计资料为依据。规划文本中使用的数据资料应注明出处。 5、规划目标要明确,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规划文本送审稿形成以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五、“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步骤 全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为前期准备阶段。提出编制工作方案,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可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1、市、县区政府(管委)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总结“十一五”时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形成研究报告,为编写“十二五”规划有关内容打好基础。 2、市、县区安全监管局分别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分别将“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上级安全监管局。 第二阶段:2010年6月至12月,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修改完善规划编写提纲,研究提出规划指标,汇总各类相关材料,完成规划项目征集,编写并形成规划(草案)文本。 1、市、县区政府(管委)各相关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有关内容的文本,连同拟列入安全生产规划的重点项目资料(按附件3格式填写)一并报送同级政府安全监管局。 市、县区政府(管委)各相关部门编写的本行业(领域)的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包括:本行业(领域)“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科研和建设工程项目;形式上可以文字与图、表结合。 2、县区安全监管局于9月底前形成本县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文本,以正式文件将拟列入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材料(项目应当经过论证,项目材料按附件3格式填写)一并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3、市安全监管局于12月底前形成《六安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文本并开始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第三阶段:2011年1月至6月,为规划论证修改和上报发布阶段。各级安全监管局分别做好安全生产规划与同级政府总体规划及上、下级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组织论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审批后印发实施。 六、“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涉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选派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做好衔接。要按照下级规划符合上级规划,专项规划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联系。一方面,要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与国家、省总体规划主要精神的衔接;另一方面,要做好与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县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 (三)工作规范,按时完成。要进一步规范规划程序,认真履行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程序,规划内容力求全面、详实,文字规范。各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