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针对目前春季事故多发的特点,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实、抓好;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扎实地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五?一”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学生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中小学生假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严禁夏季野浴。 二、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五?一”节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稳定大检查。要严格查找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特别要把学生及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礼堂、会议室等人群相对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要认真排查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逐项登记,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要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删除和封堵有害信息。 三、要切实落实各项学校安全稳定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对在校学生活动要进行周密的安排,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师生参加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严禁组织师生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火灾。要加强对校园的治安巡逻,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 四、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六、从今年“五?一”起,实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月报制。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每月10日前将上月学校安全稳定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要将“五?一”值班表,于4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传真:0431—88904027)。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各级各类学校。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