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7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 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一)由周边省区进入我区市场的成品油质量。 (二)土炼油、小化工厂和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 (三)销售伪劣、不达标成品油的加油站。 (四)擅自新建、改建、迁建加油站和无证照经营点。 (五)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六)其他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5月中旬) 各地要召集公安、工商、质监、税务、安监等有关部门和石油公司开会,安排部署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调研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中旬) 主要落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采取县(市)自查、地州市复查、自治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各地在检查中要不留死角,加大查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依法查处扰乱成品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9月下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措施,并于9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叶尔勃拉提,联系电话:0991-4523526)。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可参照执行。 (三)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四)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注意掌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 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税务、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