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松政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各主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是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随时跟踪新动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季度末要向市政府做一次书面报告(报告材料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黄晓刚,联系电话:2108112)。市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