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 2009 ] 5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9〕16号)的要求,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网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强化服务功能、惠农便农利农为目的,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为重点,在全市加快形成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有序和谐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适应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壮大5—8家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建设30个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左右规范的市、县级配送中心;发展3000个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超市、连锁店;配合促进新农村建设,规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200个,新建改建生态文明村村级综合服务社500个。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三)基本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的总体要求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从农村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小超市、大连锁”和“小网点、大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连结城乡、供销并举、综合经营、系列服务的优势,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改造与新建并重,以改造为主。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网络资源,通过加快设施改造、整合重组资源、优化网络布局、加强网络对接,走低成本、高效益的联合发展路子。“新网工程”要与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搞好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是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市、县政府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和实施扶持政策,支持“新网工程”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快速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形成凝聚市场资源、联合发展的新机制,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突出抓好“新网工程”建设重点工作 (一)培育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突出经营主业,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产权重组、企业并购、投资融资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优化社有资本配置和产权结构,着力培育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带动力强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新网工程”建设。 (二)规划建设“四个配送中心”。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本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市、县城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新网工程”建设要求和连锁网点布局,通过自建、联建等方式,规范建设好农资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以“四个中心”为平台,构建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现代经营网络,构建从回收、加工到综合利用的有序管理、协调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三)健全规范“新网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新网工程”建设要按照现代流通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从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等方面,加强对所属的直营店、加盟店的管理。通过创建和培育自己的连锁企业品牌,以品牌整合网络;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以管理规范网络;完善商品配送体系,以连锁配送对接网络;引入现代管理方式,以信息化技术支撑网络,形成健全的“新网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的整体竞争力。 (四)完善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在农村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将农技服务、中介信息、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项目建设与“新网工程”有机融为一体,形成合作共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使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成为集商品供应、农副产品推销、农民致富信息传播、科技推广和村级文化建设活动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落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的领导。“新网工程”建设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动和扩大农村消费,规范农资市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将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的“新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联席会议,随时协调解决“新网工程”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把“新网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重视优化配置供销合作社的传统网络资源,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把“新网工程”建设中的经营设施改造、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与全市的新农村建设、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纳入总体布局。 (三)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71号)关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大支持力度,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新网工程’”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9〕16号)关于“对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省财政适当给予配套。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省级财政配套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确保中央财政、省财政安排我市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给予适当配套资金用于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完善农村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及交易市场建设。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等有关单位要制定“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县(市)、区财政要按照省、市级财政配套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企业改制、项目立项申报、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土地征用、贷款融资等给予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制定“新网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项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