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 北政办〔2010〕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北海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精神,制定本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卫生干预、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比2009年下降5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 地贫防治计划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7—8月,制定、印发防治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责任,启动防治计划。 第二阶段:2010年9月—2013年6月,全面实施防治计划。 第三阶段:2013年7—8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3年9月—2015年12月,深入实施防治计划。 第五阶段:2016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宣传内容。 宣传地贫防治法律、法规,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公民责任,地贫防治基本知识,地贫检测、诊断和治疗等服务信息,婚检意义和优生优育方法等。 2.宣传对象和方式。 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相关医务人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重点人群:重点对婚检、孕前保健筛查阳性夫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5年,婚检、孕前保健发现的地贫高危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在校生:将地贫防治知识列入在校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应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挂图、健康教育讲座或报告、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及教育。到2015年,校内青少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对校外青少年:利用青少年宫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2015年,校外青少年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对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全民进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到2015年,群众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二)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 按照地贫防治工作与免费婚检工作相结合原则,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在我市建立一所市级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各县(区)根据需要建立l—2所覆盖辖区所有乡、村的地贫初筛实验室,与3所自治区地贫产前诊断中心相结合,形成完善的地贫筛查、诊断网络,满足地贫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参加自治区级地贫防治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和进修,建立一支具备地贫防控技术能力的队伍,为群众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服务。 (四)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地贫筛查工作新机制。 要依法、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积极开展地贫防治宣传,做好婚姻检查地贫筛查和婚姻登记的便民服务,促进婚检率和地贫筛查率共同提高。 五、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意义、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的好处、地贫防治基本知识等,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免费婚检和地贫防治宣教材料。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地贫防治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地贫防治工作氛围。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改善地贫防治工作条件。 (三)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对全市初中以上在校学生的地贫防治知识教育。 (四)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婚检部门做好婚检和地贫防治工作宣传,为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做好免费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财政部门。负责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进修、地贫检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等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六)卫生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贫防治计划。成立地贫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组,开展培训、督导和考核。按照《地中海贫血筛查和诊断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的地贫筛查和诊断技术服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服务 网络,积极开展地贫一级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级预防工作。 (八)妇儿工委办。负责收集、通报婚检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婚检工作。 (九)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免费婚检和地贫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各种婚检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结婚登记对象积极参加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地贫防治事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地贫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地贫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经费,促进发展。从2010年起,市、县(区)要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市级地贫诊断分中心和县(区)地贫初筛实验室。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开展地贫基因检测。 (四)完善措施,加强督导。市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督导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地贫防治宣传教育、技术网络建设、婚前保健咨询、地贫筛查和诊断质量控制、地贫筛查阳性对象跟踪随访、遗传咨询指导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导评估,确保地贫防治工作过程科学规范。要定期召开各部门工作会议,通报地贫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和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卫生 地中海贫血△ 防治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120份) 内容概述: 北政办〔2010〕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北海市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北海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精神,制定本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卫生干预、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比2009年下降5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 地贫防治计划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7—8月,制定、印发防治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责任,启动防治计划。 第二阶段:2010年9月—2013年6月,全面实施防治计划。 第三阶段:2013年7—8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3年9月—2015年12月,深入实施防治计划。 第五阶段:2016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宣传内容。 宣传地贫防治法律、法规,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公民责任,地贫防治基本知识,地贫检测、诊断和治疗等服务信息,婚检意义和优生优育方法等。 2.宣传对象和方式。 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相关医务人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重点人群:重点对婚检、孕前保健筛查阳性夫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5年,婚检、孕前保健发现的地贫高危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在校生:将地贫防治知识列入在校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应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挂图、健康教育讲座或报告、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及教育。到2015年,校内青少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对校外青少年:利用青少年宫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2015年,校外青少年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对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全民进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到2015年,群众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二)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 按照地贫防治工作与免费婚检工作相结合原则,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在我市建立一所市级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各县(区)根据需要建立l—2所覆盖辖区所有乡、村的地贫初筛实验室,与3所自治区地贫产前诊断中心相结合,形成完善的地贫筛查、诊断网络,满足地贫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参加自治区级地贫防治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和进修,建立一支具备地贫防控技术能力的队伍,为群众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服务。 (四)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地贫筛查工作新机制。 要依法、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积极开展地贫防治宣传,做好婚姻检查地贫筛查和婚姻登记的便民服务,促进婚检率和地贫筛查率共同提高。 五、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意义、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的好处、地贫防治基本知识等,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免费婚检和地贫防治宣教材料。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地贫防治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地贫防治工作氛围。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改善地贫防治工作条件。 (三)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对全市初中以上在校学生的地贫防治知识教育。 (四)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婚检部门做好婚检和地贫防治工作宣传,为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做好免费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财政部门。负责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进修、地贫检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等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六)卫生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贫防治计划。成立地贫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组,开展培训、督导和考核。按照《地中海贫血筛查和诊断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的地贫筛查和诊断技术服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服务 网络,积极开展地贫一级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级预防工作。 (八)妇儿工委办。负责收集、通报婚检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婚检工作。 (九)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免费婚检和地贫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各种婚检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结婚登记对象积极参加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地贫防治事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地贫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地贫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经费,促进发展。从2010年起,市、县(区)要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市级地贫诊断分中心和县(区)地贫初筛实验室。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开展地贫基因检测。 (四)完善措施,加强督导。市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督导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地贫防治宣传教育、技术网络建设、婚前保健咨询、地贫筛查和诊断质量控制、地贫筛查阳性对象跟踪随访、遗传咨询指导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导评估,确保地贫防治工作过程科学规范。要定期召开各部门工作会议,通报地贫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和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