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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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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北政办〔2010〕177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8-16生效日期:1900-01-01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用地位于新世纪大道以北,上海路以西,涉及用地面积约144亩。征地范围涉及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委牛角塘东、西村民小组、驿马村第七村民小组的土地。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复核等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二)组织土地权属确权,征地申报及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三)组织开展青苗、地上建(构)物、附着物等清点、登记、复核工作,支付补偿费用并及时清理、迁移。
  (四)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民房和搬迁户情况调查、核定工作,组织签订《民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回建用地,拆除原有房屋,组织村民临时过渡及建设回建房屋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申办养老保障,落实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用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德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董仕军 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毛艳琼 海城区区长
王铭枢 市卫生局局长
  黄海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玲玲 海城区副区长
陈志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相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包盛中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晓阳 市法制办副主任、市调处办副主任
李金印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起 市征地坼迁办负责人
姜建国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玲玲兼任,陈志宇、裴相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权属纠纷调处组3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志宇(兼)
  副组长:杨玲玲、裴相春、李金印、徐锡勇、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
  工作任务:1.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2.组织召开项目征地工作会议,讨论、布置征地相关工作;3.负责资金筹措、费用支付、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4.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杨玲玲(兼)
副组长:裴相春、李金印、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分别从海城区政府抽调6人,市征地拆迁办抽调2名骨干,市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名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调查组织征地告知、听证,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地报批材料;2.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4.组织实施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及补偿,实施土地清场;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等。
  时间安排: 1.2010年8月10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完成土地的确权和报批。2.2010年9月1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3. 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4. 2010年10月10日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权属纠纷调处组
  组 长:王晓阳(兼)
  工作人员:从市调处办、海城区政府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征地涉及的纠纷,确保征地的顺利进行。
  时间安排:2010 年 8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征地搬迁和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将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积极支持项目征地搬迁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能,熟练掌握现行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在人员安排上要服从组织决定,安排有能力、懂业务的干部参加项目征地搬迁和建设工作,合理安排被抽调人员的工作,解决被抽调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各工作组要充分了解承担的任务,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组成员全脱产在岗,服从调配,遵守工作纪律,集中时间和精力完成分配的任务。


主题词:城乡建设 征地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8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征地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用地位于新世纪大道以北,上海路以西,涉及用地面积约144亩。征地范围涉及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委牛角塘东、西村民小组、驿马村第七村民小组的土地。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复核等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二)组织土地权属确权,征地申报及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三)组织开展青苗、地上建(构)物、附着物等清点、登记、复核工作,支付补偿费用并及时清理、迁移。
  (四)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民房和搬迁户情况调查、核定工作,组织签订《民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回建用地,拆除原有房屋,组织村民临时过渡及建设回建房屋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申办养老保障,落实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项目用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德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董仕军 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毛艳琼 海城区区长
王铭枢 市卫生局局长
  黄海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玲玲 海城区副区长
陈志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相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包盛中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晓阳 市法制办副主任、市调处办副主任
李金印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起 市征地坼迁办负责人
姜建国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玲玲兼任,陈志宇、裴相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权属纠纷调处组3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志宇(兼)
  副组长:杨玲玲、裴相春、李金印、徐锡勇、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
  工作任务:1.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2.组织召开项目征地工作会议,讨论、布置征地相关工作;3.负责资金筹措、费用支付、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4.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杨玲玲(兼)
副组长:裴相春、李金印、林国起(兼)
工作人员分别从海城区政府抽调6人,市征地拆迁办抽调2名骨干,市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名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调查组织征地告知、听证,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地报批材料;2.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4.组织实施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及补偿,实施土地清场;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等。
  时间安排: 1.2010年8月10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完成土地的确权和报批。2.2010年9月1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3. 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4. 2010年10月10日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权属纠纷调处组
  组 长:王晓阳(兼)
  工作人员:从市调处办、海城区政府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征地涉及的纠纷,确保征地的顺利进行。
  时间安排:2010 年 8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征地搬迁和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将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积极支持项目征地搬迁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能,熟练掌握现行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在人员安排上要服从组织决定,安排有能力、懂业务的干部参加项目征地搬迁和建设工作,合理安排被抽调人员的工作,解决被抽调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各工作组要充分了解承担的任务,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组成员全脱产在岗,服从调配,遵守工作纪律,集中时间和精力完成分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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