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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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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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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4-23生效日期:1900-01-01

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的部署,为完成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粤西两会”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个更加注重”、“五个扎实推进”的要求,以争当粤西振兴发展龙头为目标,全面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积极有效扩内需,坚持不懈抓改革,主动有为谋创新,千方百计惠民生,苦干实干抓落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快建设钢铁、石化产业基地。全力推进广钢环保迁建湛江项目,一年建成搬迁村民安置小区;扎实做好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动工。实施《湛江钢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钢铁石化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建设钢铁、石化主导和配套产业园区,谋划引进一批关联度高、投资量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链及配套项目和企业,着重培育装备制造、钢铁冶炼、石化等先进制造业10强项目。(市钢铁项目指挥部、市中科炼化项目指挥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湛江供电局负责)

(二)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晨鸣7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和冠豪特种纸项目,规划建设制浆造纸产业园。发展蔗糖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支持省市共建小家电园区,实施绿色环保联盟标准工作,建设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小家电产业。推动农海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工集约化、经营规模化,打造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培育造纸、农产品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等优势传统产业10强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三)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完善港口货物调运、加工、仓储、分拨、转口贸易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石油、铁矿石、煤炭、粮食、食糖、化肥等临港市场和集装箱运输市场,增加东盟近洋班轮航线和国内外集装箱联运快线,培育临港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动设立广东(湛江)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争取国家赋予先行先试政策,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市商业银行改革股权结构,支持外地商业银行设立驻湛机构,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创办科技银行,加快发展金融产业。推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海滨大道和椹川大道沿线工业企业迁入工业园区,建设乐山大道两侧、霞海港片和赤坎旧大天然片中央商务区。全面实施《湛江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完善商贸流通、旅业餐饮、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小家电产品及配件批发市场,继续做大汽车销售市场;扶持发展一批水果、蔬菜、海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改造海田批发市场,迁建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增建和改造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华南食糖物流中心和花卉销售中心。积极扩大“中国海鲜美食之都”品牌效应,编制全市餐饮业发展规划,举办大型海鲜美食节庆活动。重点培育港口物流、信息服务、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10强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发展旅游业。制定实施《湛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抓好湖光岩五星级温泉度假村、霞山渔人码头及欧陆风情街、特呈岛度假村、吴川吉兆湾海洋休闲度假中心等14个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市区主要公园旅游休闲设施,规划建设一批海鲜美食、特色购物、文化娱乐、运动健身等服务项目,打造滨海休闲旅游产业带。支持湖光岩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东海岛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特呈岛创建国家级滨海生态旅游区。大力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县(市、区)年内至少建成一个大型“农家乐”旅游项目,形成特色乡村旅游集群。完善徐闻大汉三墩、白沙湾和雷州天成台、雷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努力构建雷琼旅游产业带。(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负责)

(五)加快培植高新技术产业。扎实推进10大科技创新工程、20个科技创新专项和200个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培育钢铁石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10强项目。申报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选公布全市“自主创新50强”企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加快推进“双转移”。以完善基础设施和产业招商为重点,加快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区、龙岗(吴川)、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和各类工业集中区建设。支持湛江农垦湖光工业园区和华侨管理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县级劳动力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本地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珠三角转移就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着力夯实农业基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七)加强富县强镇建设。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扩大县镇经济社会管理自主权,建立促进县镇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支柱工业尤其是钢铁、石化产业配套项目和能源项目向县域布局,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支持县(市、区)建设跨区域基础设施,加快打通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县(市)城区公路及工业园、旅游区连接线,推进县域港口建设。落实中心镇发展优惠政策和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户籍限制政策,引导农民、资金和产业向城镇集中,扩大城镇规模和人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八)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编制实施《湛江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建设优质粮、高产高糖甘蔗、无公害蔬菜、特色热带水果、花卉、水产养殖与加工等现代农业10强项目,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推进与泰国正大集团合作建设我市现代农业项目。深化与湛江农垦全方位合作,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南国花卉科技园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建设国家级现代海洋渔业基地。建成区域性农业综合试验站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服务网络和激励机制,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完善农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湛江农垦局负责)

(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7宗大中型、111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31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实施农田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13.1万亩,补充耕地5万亩。完善硇洲、乌石国家级中心渔港基础设施,申报建设龙头沙、草潭国家一级渔港。(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十)加强新农村建设。年内完成25个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和600条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安居和道路畅通工程,协调解决库区移民供电问题,建成通自然村硬化道路800公里,启动50条村庄简易生态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试点。继续抓好首批35个生态文明区(片、带)建设和200条自然村“林业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选择5个镇和20条村庄开展宜居城乡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整镇推进,推动生态文明村成片集群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明办负责)

三、着力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动力

(十一)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62项,年度计划投资215.58亿元。年内建成湛徐高速公路、东海岛疏港公路及跨海大桥一期工程和国道325线文车至北罗坑段一级公路;加快湛江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霞山港区30万吨级散货码头、茂湛铁路、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南三大桥、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和奥里油电厂油改煤、湛江国家石油储备库、粤电徐闻风电场等项目建设;动工建设东海岛铁路、东海岛跨海大桥二期、官南一级公路和霞山海滨码头改扩建工程;启动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东海岛至南三岛海底隧道、东海岛至雷州跨海通道、东海岛石化园区通用码头、大唐国际雷州发电和中海油粤西LNG接收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市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十二)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建设。支持湛江籍企业家回乡创业。设立民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完善信用担保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营投资创造优良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十三)大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和营造消费新热点,进一步扩大汽车、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信息服务等新型消费。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规范活跃二手住房交易和租赁市场,充分用好住房公积金,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发行旅游消费券,扩大旅游消费。推进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农超对接工程,继续开展家电、汽车、农机、建材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扩大农村消费。组织参与“广货北上”、“广货全国行”等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四、着力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十四)高起点抓好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湛江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湛江巿城市总体规划》和《湛江市2011-2015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完成“一湾两岸”城市景观规划和《湛江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配合省编制粤西地区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建立区域规划合作协调机制。编制湖光农场片分区规划。(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规划局负责)

(十五)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东海岸观海长廊和主干道网络。建成海淀路、奋勇大道、体育北路西段和海田路景观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南方六横路、华田路、明政路等8条骨干道路建设和滨湖路整治二期工程,推进疏港大道二期工程和海滨大道改造,启动湛江大道、新湖大道、金沙湾观海长廊三期工程。建设东海岛和霞山地表自来水厂,扩建麻章自来水厂。完成编制市区公交发展规划,改造海田公交总站、霞山汽车南站和麻章公交站,增建LNG加气站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

(十六)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制定市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完成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加快汉口路、洪屋路、东堤路片和旧大天然片、霞海港片旧城区集中连片改造,打造城市精品片区;有序推进城区九个重要节点“三旧”改造,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景观风貌。抓好文保村、龙潮村整村改造试点,逐步把城中村改造成优美的城市宜居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七)加强环境生态建设。全面实施《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沿海防护林、交通绿色长廊、江河水源涵养林等七大生态带。强化主要河流环境监测整治和城市水体治污。推进海洋保护示范区建设,坚决治理工业及船舶油污、海岸虾池、网箱养殖等污染源。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市、区)创建活动。坚决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建成坡头区、东海岛和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市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赤坎江二期和南柳河东新渠整治。继续实施公共交通清洁能源改造,逐步实现市区公交车全部改用天然气。加快主要公路绿道的规划改造,启动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建成滨湖公园一期工程,扩大和改造三岭山森林公园,启动建设银帆公园、麻章公园和东海公园,年内市区新增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造林20万亩。(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将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到区、街道,实现“一级执法、二级管理、责任在基层”。强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突出解决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和交通拥堵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坚决整治和遏制违法违章建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负责)

五、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擦亮沿海开放城市品牌

(十九)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出资人制度,推进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试点,扩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范围。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与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合资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公司股份制改革,推进产权多元化。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盘活国有企业有效资产。稳妥有序引导30家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加快华侨农场行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外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支出,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积极做好省直管县财政对接工作。扩大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加强税收征管。(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二十一)创新投融资体制。推进“广东(湛江)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湛江港集团等优势骨干企业上市融资。组建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东海岛综合开发投资集团、市水务集团四大投融资平台公司,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各类资本投入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9家县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联合社逐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鼓励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每个县(市、区)建立一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十二)力促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建立市、县(市)两级外经贸财政扶持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出口信保业务。创建出口自主品牌,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市场竞争力。主动开拓东盟市场。积极策划和组织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及贸易投资推介活动。完成口岸整合,推进电子口岸三期工程,加快东海岛港区、霞山宝满港区等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抓好申报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工作。(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湛江海关负责)

(二十三)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精心谋划推出一批重大对外招商项目,紧紧围绕钢铁、石化、家电、农海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扩大对东盟招商。积极主动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申办2010年广东省首届“海博会”。(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二十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认真落实《阳江、湛江、茂名、云浮四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粤西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珠三角经济圈,建设服务珠三角制造业的原材料基地。争取纳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相配套的高层次发展战略。加强与大西南在港口物流和转口贸易等领域合作,培育区域大物流圈。积极开展东盟区域友好城市结交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经协办、市外事局负责)

六、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湛江

(二十五)积极促进充分就业。继续完善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推进创业型城镇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落实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和减负稳岗的财税、信贷、价格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期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无障碍转移。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补助政策。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构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十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规划改造任务。推进高中学校建设,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基地。支持广东医学院建设新校区、广东海洋大学建设海洋科技产业园(东海岛基地)和湛江师范学院扩大规模。继续抓好中小学代课教师“民转公”和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八)壮大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价格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迁建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扩建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市传染病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东海岛分院和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推进医院信息化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促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九)建设文化体育强市。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农家书屋建设五大工程。开展“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世界读书日”、“全民读书月”及“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抓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建设湛江粤剧院和新闻大厦。开展文化艺术中心前期工作。启动建设市新档案馆,完成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和新农村档案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快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场馆建设,组织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办好第四届中国(湛江)海上国际龙舟邀请赛、市第十一届体育节和市第四届社区运动会。(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档案局负责)

(三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完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产业化扶贫、基础设施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科技扶贫和智力扶贫,重点抓好355条贫困村脱贫工作。设立“扶贫济困日”,鼓励对口帮扶单位及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扶贫活动。做好四川省汶川县龙溪乡地震灾区援建期帮扶工作。(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十一)努力建设平安湛江。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年内建成市、县两级人民来访接待厅,坚持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和包案制度,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人口发展。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和综合调控,推进资源环保价格改革,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创新食品药品安全联合监管模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和用药安全。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加大打击网吧违规经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完善反恐工作机制。(市政府应急办、市信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市打私办、市国家安全局负责)

(三十二)办好18件民生实事。改造市区88条小街小巷;安装市区61公里3000盏路灯;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万人,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全额资助17万低保对象和5.4万五保户免费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把大中专在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年内养老保险参保达到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到34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到2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达到3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50万人,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20元,住院报销标准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7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廉租房3.1万平方米;完成市区3000户历史遗留房地产权属登记;建成水库移民新村85条,解决4000户、1.8万人住房困难;新建村级敬老院120所,解决2500名农村五保户住房困难;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41万农户增收;改造10间乡镇卫生院;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建成农家书屋200个以上;建设17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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