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鲁安办发〔2020〕56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10-28生效日期:2020-10-28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一是突出抓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各地要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农村独居户等重点部位,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干部、村居网格员、老党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深入村(社区)逐户开展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消除取暖设施安全隐患。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家庭,要进行重点排查,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突出抓好用电安全管理。要提醒居民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要选用合格电器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正确使用电器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要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在使用时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三是突出抓好燃气安全监管。要高度关注农村“煤改气”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供应企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在施工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抢赶工期,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管道、设备、器具,并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入户检查指导频次,帮助村民提高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四是突出抓好供暖企业安全监管。要督促相关供暖企业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锅炉房、输送管线、换热站等各个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抓好供暖工程密闭空间作业、设备检修、系统试机和充水试压等重点环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安排防护人员,配备防护设施,将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运行。

  二、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素质。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制作播发广告、动漫、视频、图文、H5、抖音等科普作品和预警、提示信息,普及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燃煤、用气特别是自烤煤炉和煤气灶的安全常识,切实增强群众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要加大体验式安全教育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公众参与性强、教育效果好的安全教育体验馆,特别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用气、用电、防火、防中毒等教育功能的小微型体验馆,组织群众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效果。要认真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发放工作,对居民家庭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提出具体详细、易于操作、一看就明白的安全要求,并组织乡镇、村居的所有相关人员逐户发放,确保“明白纸”发放率达100%。要充分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组织全省十二家承保保险机构共同开展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宣传防范冬季取暖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案例,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做好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将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对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尤其是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靠上抓,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社区)进行抽查,检查明白纸是否发放到每一户家庭,居民和职工群众是否掌握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常识,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省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冬季取暖保供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较大中毒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同地区相关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5年修订)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发布《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意见
同行业相关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
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
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