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十批)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十批)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23-05-12生效日期:2023-0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1号)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及评审情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形成了《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十批)》(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新增列入名录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将原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新增列入名录管理。

  二、有关要求

  (一)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二)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十批)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2日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十批)


序号

地块名称

所在市

详细地址

四至范围

地块面积(m2)

土地使用权人

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纳入日期

1

原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

宿迁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6

北至绿陵小区和林地,东至江山大道,南至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西至京杭大运河大堤

251805.84

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

满足仓储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3.20

环保举报电话:12369。

同地区相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