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成应急〔2023〕64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26生效日期:2023-05-26

各区(市)县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功能优化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函》和省应急厅印发的《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川应急〔2023〕34号)要求,市应急局制定了《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

  为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持续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持续提升、优良运行”的原则,围绕“四个深化”,以企业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履职应用为突破口,结合清单制管理,深化关键岗位应用;通过企业自评、分级核查、市级督导,深化企业运行质效;通过成都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系统或企业自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系统的运维、数据提升、功能拓展,深化系统支撑保障;通过制度完善、宣传交流,深化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优良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关键岗位应用。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划分风险分析单元、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单元排查任务清单须设置管控间隔不大于2小时的隐患排查任务;根据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规定及管理要求,按照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安全职责,逐项明确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企业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自动记录履职情况,有效落实安全包保责任(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有关区(市)县要通过监督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履职(持续开展)。

  (二)深化企业运行质效。

  1.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开展自评,按照A级要素(工作推进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改进提升、提升功能)、B级要素(成立领导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划分安全风险分析单元、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要求,运用有效的评估方法,形成问题清单,优先解决未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检“两张皮”、隐患排查任务未覆盖所有相关岗位、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市应急局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管理指南》《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效果评估模型》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较差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有关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线下核查,突出关键岗位履职考核,重点聚焦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未达到优良运行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企业提升运行质效(持续开展)。

  (三)深化系统支撑保障。

  1.市应急局组织成立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维工作专班,督促企业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数字化系统优化和数据整理,评估本地区数据运算、传输总量,统筹配足服务器(云空间)、网络宽带等资源,不断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和功能模块(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

  2.市、有关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石化园区管委会要与链入系统企业加强数据关联应用,实现数据共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做好与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功能融合的拓展应用(持续开展)。

  3.自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系统的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2023年修订版)》要求,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完善双预控数字化系统(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并与成都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数据交换对接。

  (四)深化长效运行机制。

  1.企业要运用成都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系统或自建的系统,构建逐级响应的提醒预警机制,对隐患排查任务未完成、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超期未整改等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并自动生成记录;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严格兑现并做好相应记录(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市、有关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建立与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数据相配套的预警响应制度,加强对建设不达标、建而不用、运行效果差的企业的通报和执法检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选树典型应用案例。市应急局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进一步推进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有关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的重要性,坚持“提高安全管理质效、不给企业管理增加负担、不给现场员工加重任务”的原则,将其作为日常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平稳、降低管理成本、落实全员责任的重要手段,提高日常监管执法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企业有效运行。

  (二)优化监管模式。有关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完善优化监管模式,督促企业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通过系统自动生成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信息。

  (三)强化调度通报。市应急局将定期调度通报,加强现场督导和约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取得实效。

  附件:1.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2.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功能优化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函


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类别

姓名

联系方式

负责范围

负责人

  



负责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功能优化、数据对接工作

成都市统建系统

技术负责人

徐燕生



负责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业务指导工作

成都市统建系统

对接负责人

向本乾



负责企业自建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成都市统建系统

运维负责人

  



负责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问题咨询、解答工作

成都市统建系统

培训负责人

  



负责成都市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培训工作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成都市有限空间外委外包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项目生态环境分类管控指导目录(2025年版)(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工贸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高发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