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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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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穗卫函〔2024〕909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4-04-23生效日期:2024-04-23

各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市第三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总工会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5月24日开展广州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广州建设,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二、活动主题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我市宣传活动延伸为宣传月,活动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4日。

  四、活动内容

  各区、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等内容,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组织专家主题宣讲、现场咨询、科普讲座培训、技能竞赛、海报张贴、图文展览等形式强化线下宣传活动效果,引导公众和职业人群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

  1.组织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采取1+N形式,包括1个市级主会场和多个区级分会场。市卫生健康委计划于4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天河区广州数字科技集团举办广东省、广州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区结合实际,自定时间举办区分会场启动仪式。通过健康企业授牌、参观职业健康小屋、现场咨询、健康义诊、专题论坛等活动,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等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委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我市居民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将技术服务、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天河区卫生健康局;承办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健宣教中心、广州市志愿者指导中心、广州数字科技集团,各有关单位)

  2.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六进”活动。突出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聚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三项行动,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的“六进”活动。通过法律法规宣讲、现场咨询答疑、以案释法、播放宣传视频、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本质安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指导劳动者知晓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能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所在区卫生健康局)

  3.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继续推进行业、单位加强“健康企业”“职业健康小屋”建设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和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科普体验场馆”,进一步壮大宣传阵地。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广州健康通”小程序免费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确保我市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区工会,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

  4.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相关问题专题宣教活动。聚焦更广泛职业人群,组织制作防治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健康相关危害及工作相关疾患的科普视频、宣传折页等资料,开展专题科普宣教活动。针对公交车驾驶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人员常见的健康问题,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健康监护、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倡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肩颈推拿、业余体育运动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采取工间操、工间休息的方式,尽可能预防和减少职业人群健康相关疾病的发生。(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各区总工会、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5.举办首届“羊城工匠杯”职业健康达人技能竞赛。搭建职业健康达人交流学习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代练,围绕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及工伤预防知识和技能,通过笔试考核、知识竞赛、实操演练、情景脱口秀表演等形式,选拔广州市“职业健康达人”,发挥职业健康达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市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6.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工控集团)

  7.开展职业健康网上竞赛活动。依托“穗工问答”小程序设计本次活动的专属主题——职业健康“讲你知”,以《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指南作为题库,通过广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活动汇栏目、广州工会APP、广州工会及穗工问答微信小程序参与。围绕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护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制作H5页面知识问答网页,通过微信朋友圈定向推送给我市主要工业园区劳动者,发动、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市职业病防治院)

  8.开展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视频宣传。制作各行各业劳动者讲述身边故事的视频和安全生产知识及劳动保护的科普动画,使宣传的形式更加多样化、生动化,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围绕普及安全健康知识,推出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相关赛事活动中优秀作品,通过市总工会视频号进行云展播,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劳动安全健康意识。(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9.开展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工程。组织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从工伤保险基金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伤预防费,支持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协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

  10.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脱产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履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切实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所需经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宣传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辖区、本单位特点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并做好舆情引导。请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20日前将制作的宣传海报、公益宣传视频等资料发放给各区卫生健康局。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各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场所,丰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主动树立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

  (三)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要充分发动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与宣传活动,要发挥好各区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等力量,积极为宣传月活动提供支持。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期间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各区、各单位于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宣传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书面报送市有关主管部门(请各区卫生健康局于5月5日前将总结及附件2的word版粤政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健委联系人:范德群,联系电话:87604118;

  市民政局联系人:郑晓洁,联系电话:83179331;

  市人社局联系人:吴晓英,联系电话:83318587;

  市医保局联系人:张艳雁,联系电话:31710232;

  市总工会联系人:丁立宾,联系电话:83188078。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22 号)

           2.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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