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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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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巴住建委建发〔2017〕511号

颁布部门: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7-10-26生效日期:2017-10-26

各旗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巴彦淖尔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及评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我委对原《巴彦淖尔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修定后的《巴彦淖尔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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