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阳府规〔2024〕5号

颁布部门:阳江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4-12-06生效日期:2025-01-01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我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铲车、开槽机、打桩机、混凝土输送泵、拖拉机(不含运输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耕整地机械、灌溉机械、植保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

  三、划定区域:东至西部沿海高速与阳茂高速连接段,南至那龙河及雅白线,西至中洲大道,北至G15阳茂高速(具体区域见附图),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四、在上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附图:阳江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阳江市人民政
  2024年12月6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江市水上安全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23年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