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关于划定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公告》的通知

关于发布《关于划定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公告》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5-04-23生效日期:2025-04-23

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鱼梁洲生态建设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提升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规定,在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现将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定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关于划定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公告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关于划定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燃气管理工作,提高燃气服务水平,保证我市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有关规定,划定我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现予以公布:

  一、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

  (一)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1.高压及高压以上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周边5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周边1.5米范围内的区域;

  3.中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周边0.5米范围内的区域;

  4.低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周边0.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燃气设施安全控制范围

  1.高压及高压以上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区域;

  2.次高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1.5米至15米范围内区域;

  3.中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0.5米至5米范围内区域;

  4.低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0.5米至5米范围内区域。

  (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有更严格要求的,发布单位应及时修订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

  二、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禁止行为

  (一)在襄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按《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设施;

  2.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置放易燃易爆物或者堆放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物品;

  3.擅自进行挖掘取土、碾压爆破、打桩钻探、焊接烘烤、顶进、采石等作业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4.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及安全保护标志;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控制范围从事爆破作业。在低压、中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确需进行爆破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三、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确需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获取准确的周边或地下燃气设施现状资料,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并由燃气经营企业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保护指导,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四、燃气经营企业责任

  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燃气设施的巡查、管理。

  本《保护范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襄阳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2025年)的通知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襄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危险废物包装规范指引》 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燃气行业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导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同行业相关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燃气行业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导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