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露天菜市场管理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9〕210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鉴于目前市区露天菜市场秩序混乱、管理失控,市民意见很大,为规范市场经营,维护菜农利益,方便居民生活,净化城市环境,现就加强市区露天菜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市场设置。露天菜市场不得随意设置,现有不符合规划的由区政府取缔,确需设置的由市经贸、规划、城管、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和所在区政府共同商定。 二、明确管理主体。露天菜市场管理由所在区政府负责,所在区政府指定街道具体管理。露天菜市场的管理要确定人员编制,严格人员管理,严防人员臃肿。露天菜市场严禁出租承包。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三、落实管理职责。经贸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露天菜市场管理。规划部门负责市场定点定位。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公平交易秩序和消费安全维护。物价部门负责市场收费标准核定和公示。城管部门负责市场环境卫生治理,取缔非法马路菜市场。公安部门负责市场治安监督管理。 四、统一收费管理。露天菜市场收费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区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摊位收费标准,财政统一收费票据。收费价格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区财政专户管理。 五、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工商、卫生、农林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对进场肉类、家禽、农副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