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强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发〔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强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强化财政扶持政策 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外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外需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支持优势产品扩大出口。对出口业绩显著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出口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以及传统优势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出口予以扶持,支持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支持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对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区域性检测中心建设予以扶持,推动农产品出口原料基地化、加工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市场多元化。 3.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外包人才培训予以扶持,支持培育一批重点外包人才实训示范基地和具备国际资质的外包龙头企业及高素质外包人才,不断拓展服务外包市场。 4.支持鼓励进口重要能源资源性产品。对进口重要能源、资源性产品等给予扶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5.根据进出口总额和增幅,对企业法人进行奖励。 二、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 6.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知名的专业展览会和综合性贸易展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对2009年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展会企业参展费用等予以扶持。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览,且列入本年度境外参展计划的,经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认定后,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加强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对国际认证所需费用给予资助。 三、支持加强风险管理,保障企业进出口 7.支持企业规避出口风险。支持企业建立出口信用风险防范体系,鼓励企业合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收汇安全,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8.对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资助。 四、支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9.支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对符合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奖励,把利用外资与扩大投资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重大民生工程、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五、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境外资源开发 10.支持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对从事境外现代服务业及资源开发、生产研发类项目给予补贴;对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业、林业、农业等紧缺战略资源合作开发进行扶持。 11.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2009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给予奖励,重点支持EPC总承包、工程换资源、境外资源开发与承包工程相结合,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提升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支持企业参股并购境外知名品牌、设计研发机构、营销网络、服务外包发包中心,在并购完成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13.支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对成绩突出的外派劳务基地县和外派劳务公司给予奖励,不断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和东营外派劳务品牌形象。 以上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另行制定。《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体系大力推动对外开放的意见》(东政办发〔2009〕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