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西安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贯彻实施《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消除体制和机制障碍,激发创造活力,为实现西安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为了全面落实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关任务,确定我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 国企改革从工作指导上要实现“两个转换”,即从主要抓企业改革改制向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转换,从主要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改革向推动整个行业、整片区域的大重组大整合转换,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加大对全市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努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重点任务是:通过改革重组做大做强陕鼓集团,争取尽快上市,积极谋划陕鼓集团与陕西重型机器厂整合重组工作;抓紧做好西化搬迁改造和资产重组项目,尽早启动30万吨聚氯乙稀、30万吨烧碱项目建设;支持中水投通过整合延河厂破产资产发展风电产业;做好国电集团与西郊热电的资产重组工作;通过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市自来水总公司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整合与重组,并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私募增资。发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运营的体制和办法。做好唐华集团6户破产企业和3538厂、3507厂、794矿等3户央属政策性破产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移交管理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加快重组上市步伐。要按照预定目标完成陕鼓动力上市工作,做好交大博通股权置换和紫薇地产借壳上市,推动五环集团、秦华天然气、自来水公司、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培育上市工作。(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公司实施) 二、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实施西安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合作,做好“西安金融商务区发展规划”工作,积极推进我市金融商务区建设工作。推进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我市经济建设融通资金。会同市经委等部门组织召开“中小企业项目对接会”,会同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召开“西安市中小企业融资及担保问题研讨会”,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筛选并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做好西安市上市企业“壳资源”的转化利用工作,推动西安旅游“壳资源”整合和曲江文化产业借“壳”上市工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召开“西安市多渠道融资促进会”,积极引导和推动我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种直接融资渠道融资发展,完成2-3家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组织项目推介会,积极吸引海内外创业投资基金来我市投资,支持我市成长性高、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市金融办负责) 三、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水平。(市编办负责)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完善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改进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指导区县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扩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范围和层次,扩大纳入改革的资金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步伐。继续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和绩效评价试点,全面建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制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及配置标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序结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政府公物仓。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财政政策、税收优惠等积极作用,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市财政局负责) 五、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临潼区、户县、周至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农村(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督促各区县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周至县、临潼区和长安区的县乡财政联网,到年底,全市县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实现县乡财政信息网络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 六、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主线,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从财税支持、技改贴息、要素倾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使其做大做强。以融资服务为支撑,加快市、区县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指导区县按照“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建设一批以优势产业为主体的工业园区,努力构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平台。以加速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扩张和中小骨干企业培育为重点,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大企业的分工协作和生产配套,不断提高汽车、飞机、电力、军工等领域大企业产品在本地的配套率。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聚集更强的发展动力。(市经委负责) 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构建劳动保障、工商、地税、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农民工及非公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强研究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组改制、关闭破产、经济性裁员和失业调控政策;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确保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居民顺利享受待遇;逐步将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适当补助、政府给予补贴的筹资方式,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8〕84号)文件精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建立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基数、统一征缴管理,覆盖所有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科学高效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的规范化、制度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继续加大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适时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适时对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实施救助;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城乡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入学。加速民政福利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第二殡仪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综合楼等重点工程。(市民政局负责) 九、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集体林地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和研究制定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县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解决户县林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户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惠农政策,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改革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按照省上开展扩权强县放权的要求,积极研究对试点县的支持措施,在规划、国土、建设等重点领域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减少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我市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积极支持10个试点镇完成制定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支持12个已制定了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试点镇编制小城镇发展综合规划,统筹考虑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以及能源、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和教育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继续实施市发改委颁发的《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行动方案》,各试点镇要结合实际,包装策划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报市发改委,争取国家、省、市政策引导资金的支持。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小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解决好失地农民安置等问题。(市发改委负责) 十一、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规范发展 继续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积极推动现有行业协会布局调整,优化结构,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行为规范、服务有效、在区域影响大的新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出台《西安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启动我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将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支持紧密结合,研究制订鼓励和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