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的通知 〔2010〕保市府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批复。该规划是指导我市配套工程建设、构建全市城市供水网络体系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配套工程各供水目标输水线路和地表水厂的占地情况,切实做好规划预留区的保护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内的基本建设,严禁其他建设项目侵占规划用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按计划将于2013年建成、2014年正式通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紧开展配套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实质性推动配套工程建设,力争在长江水到来之时,各供水目标具备通水条件。 附件:1、《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说明 2、《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简要报告) 3、《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技术报告) 4、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布置图 5、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水直线图 二O一O年十一月 日 附件1 《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说明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现已全线开工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目标,主体工程将于2013年建成、2014年汛后通水。配套工程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长江水引得来、用得上的关键环节,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生效。2009年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12月19日召开的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都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配套工程建设。日前,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河北省水务集团,已由省水利厅和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共同组建,并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廊坊干渠作为我省配套工程中首条实施的跨市输水干渠,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业已上报待批,即将开工建设。以廊坊干渠为突破口,全省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已经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是在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参与下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市委九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的审议。2008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的批复》(冀政函〔2008〕118号),批复了全省的配套工程规划,我市的配套工程规划作为全省规划报告的组成部分,同步得到了批复。该规划起点高、站位高,规划成果显著,意义重大。规划报告一经印发,将直接作为指导今后各阶段工作的纲领性文本。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对《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的批复意见,配套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准市场运作、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建设管理体制。地表水厂至分水口门的输水工程,属于水源工程的一部分,定位为准公益性质,采取以各级政府财政注入资本金、银行贷款的投融资体制,由河北省水务集团负责统一融资。同时,由省物价局牵头研究建立引江水与当地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种水资源同区同价、同质同价的水价形成机制。地表水厂及城镇配水管网部分,定位为经营性质,采取市场融资的方式,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建设管理。水价形成时为其留有必要盈利空间。 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我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实施水资源严重匮乏、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工程投资少、效益好的供水目标和重要城市供水目标,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通水;第二步实施其他供水目标的配套工程建设。 配套工程实施后,将重新构筑我市水资源调配格局,大大提高我市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对支撑21世纪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水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