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采空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采空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煤安监行管〔2016〕3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6-01-19生效日期:2016-01-19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近期,个别非煤矿山发生采空区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损失严重、教训深刻。鉴于各地因煤炭开采遗留下大量的井下采空区和地面沉陷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严防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企业在允许开采范围内组织生产。同时督促煤矿企业在回采前,开展影响范围分析,对开采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提前采取加固或搬迁等措施。

  二、加强煤矿采空区安全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回采过程中采空区顶板管理,对于坚硬难冒落顶板,应采取强制放顶措施,防止大面积悬空采空区顶板突然坍塌引发伤亡事故。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应建立采空区自然发火监测监控系统,并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防止采空区发火。

  三、开展采煤沉陷影响区建筑物排查。督促煤矿企业对采煤沉陷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筑物开展全面调查,进行建筑物损害情况等级评定,并登记造册。对已存在危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地表建筑物,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各地区要对煤矿企业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置或依据职责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实时监测采煤沉陷区内地表水体变化情况。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掌握采煤沉陷区地表水体分布情况,一旦出现水位明显下降等情况,要立即研判是否与采空区导通,严防引发矿井透水事故。同时,要加强沉陷区地表裂隙变化情况监测,防止雨季地表水从裂隙进入矿井,发生淹井事故。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知印发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6年1月19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2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年修订)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