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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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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1〕119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1-11-15生效日期:2021-11-1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5日   

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广西消防工作发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广西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形势分析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的重要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救援体制机制作出科学设计,开启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新征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创新消防安全治理,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十三五”时期,全区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总亡人数较“十二五”时期下降19.27%。全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实战能力显著增强,共接警出动139206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8207人次;出色完成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成功处置“4·4”越南芒街天虹银龙科技有限公司火灾、“10·15”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爆炸、“8·4”中匀7号邮轮石脑油泄漏等事故。在国务院组织的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连续4次获评“优秀”等次。

  消防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自治区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7号)等重要文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连续5年开展市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全区新建城市消防站66个、微型消防站9910个、市政消火栓3.6万个。新购消防车913辆、各种装备53.25万件(套)。组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27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84支、乡镇志愿消防队408支、单位专职消防队63支。建成23个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安全教育普遍开展。南宁等市“智慧消防”建设成效显著。

  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趋向完善。分工明晰、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格局初步形成。消防救援机构加快转型升级,组建专业救援队163支、通信保障队15支、搜救犬分队5支,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凸显。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面临挑战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提出新要求。广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和一批超千亿元产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以及新兴产业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

  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对消防安全环境提出新期盼。人民群众的生活模式、居住环境、出行方式等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智能家居愈发普及,新型建筑材料运用逐渐普遍,新能源汽车不断增多,对消防安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自然灾害风险对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提出新挑战。广西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洪涝、台风、风暴潮、地震、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森林火灾以及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救援职责面临新考验。

  城镇化步伐加快对消防安全治理提出新任务。到2025年,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高,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不断增多,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延伸,城市火灾防控难度持续加大。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居全国前列,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概率增大。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自建房违规改造现象较多,“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现象较为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等致灾因素多,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消防安全治理难度大、任务重。

  二、发展机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对消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更加关注、重视、支持消防工作,为消防工作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发新动力。广西以“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为主要目标,充分挖掘增长潜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实力、创新能力、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提供坚实经济基础。

  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带来新机遇。国家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有助于广西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深化多方合作,加快与周边省份及东盟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建立交流合作平台,拓宽人才培训渠道,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推动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升区域影响力。

  消防救援队伍新体制充满新活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在领导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应急部和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体制。新的体制更加顺畅、更具优势。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立起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有效运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和“四个新”总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高素质队伍。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协同发展。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消防工作新趋势,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消防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构建紧密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消防安全协同合作,着力破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难题,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提升消防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社会共治、精准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思想,全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构建社会多元共治新格局。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治理,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精准发布预警、精准抢险救援、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实战引领、创新驱动。针对广西典型灾害事故特点,强化实兵、实装、实战、实训,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流程综合演练,提升应对巨灾大难的能力水平。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推进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深度应用,培育壮大消防发展新动能,增强现代化、实战化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消防救援力量不断增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科技信息化取得新突破,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消防安全环境整体优化,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35年,形成与广西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高效运行,社会多元共治形成常态,科技引领支撑效能显著发挥,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救援力量显著增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能力达到更高水平,更加有力支撑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消防安全布局

  一、将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城市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结合中心城市、小城镇、中心(老)城区改造、新城新区等建设特点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的建设和配置标准。新批准设立的城市、乡镇、工业园区,须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合理布局消防站点

  结合城市经济发展趋势和建成区拓展方向,规划建设一批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和水上消防站。可采取新建、改建、配建、合建、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规模适当的小型普通消防站。分步推动在交通事故频发、危化品运输量大的高速公路以及重要交通枢纽、特长隧道辐射区域等路段服务区建设小型普通消防站。推动在新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配套建设小型普通消防站。加快推进老旧城区消防站的改、续、迁、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自治区级消防训练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三、突出重点区域力量布局

  紧贴广西工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打造桂东、桂南、桂西、桂北四个联勤协作区,加强资源要素共享互补,建立重大事故救援协作机制,建立防抗救三位一体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模式,确保发生重大事故时短时间内实现救援力量增援和装备调配。依托强首府战略,持续增强南宁消防工作引领力和辐射力。强化沿海城市和水系发达城市水域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地震高烈度区域地震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灭火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实施广西北部湾区域灭火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建立健全石化火灾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化学灾害事故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节  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一、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理

  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长效机制,推行智能化管理,实现市政消火栓定位、管网水压监测和实时报警等功能。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实施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升级改造老旧城区、城中村等市政给水管网,新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对具有天然水源的区域,按标准建设取水码头或取水点;对缺乏市政消防给水设施和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加快消防水池、水渠等人工水源的建设。

  

  二、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新建、改建的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通过新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推行弹性停车等措施,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避免堵塞消防车通道。强化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

  三、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围绕各地灾害事故救援需求,加强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提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优化装备配备结构,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泥石流、台风、洪涝及森林火灾等灾害救援装备。实施消防车辆(船艇)提升工程,重点配强灭火类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专勤类消防车和卫星通信类消防车,按标准配备战勤保障类消防车。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等市配备消防船艇。到2025年,力争全区新增灭火类消防车243辆、举高类消防车61辆、专勤类消防车85辆、战勤保障类消防车19辆、其他类消防车25辆、消防船艇7辆。

第三节  加强科技与信息化支撑

  依托“数字平安广西”和“智慧城市”建设,共享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构建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消防基础通信网络,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引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可拔插、松耦合、易迭代”的新型信息化架构,支撑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应急通信五大应用领域。建设消防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优化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构建一体贯通、高效汇聚的消防数据管理体系,为消防大数据深度分析应用提供保障。推广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形成动态智能化火灾隐患监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节  提升灾前预防能力

  一、提升城市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依托文明城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品质。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开展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消防安全改造,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积极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提升乡村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力度,统筹解决消防水源短缺、消防车通道狭窄、消防车进村难等问题,重点加强对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推广使用防火建筑材料。积极引导驻村企业、团体组织参与解决公共消防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巩固提升工程,开展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50户以上的少数民族村寨要配备消防协管员,30户以上的少数民族村寨要组建由驻村干部、民警、村干部和成年村民组成的志愿消防队。

  三、集中整治突出风险隐患

  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火灾警情研判情况,深入分析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持续抓好整改。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居民自建房、电化学储能站等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提升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国民安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依托消防宣讲团,以增强识灾辨灾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新媒体矩阵运营,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强化消防安全信息传播效能。积极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引导全社会形成关注消防、防范火灾的自律和自觉。全区各地建成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励支持在历史文化街区、文旅小镇、特色街区和文化产业园区设立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到2025年,力争全区建成5个自治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市至少建成1个市级以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县至少建成1个县级以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消防主题公园。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建立消防工作风险预判报告制度。适时开展城市或区域性消防安全状况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风险场所安全监控,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开展数据分析评估,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现精准监管。依托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提升全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完善预判信息发布、报送功能,健全特种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融入度,实现“早介入、早防备、早处置”。

  加强消防工作预案编制和应用。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统筹整合应急救援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和联动措施,建立系统完备、智能演化、贴近实战的全灾种预案体系。制订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台风、洪涝等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升级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管理平台,分类制订三维数字化预案。

  加强精准高效治理。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以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深度运用综合管控手段,以社会信用体系为牵引,以部门联合惩戒为支撑,将消防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主体名单纳入广西信用平台,实行联合监管。到2025年,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事前定标准、事中强监管、事后严追责、信用管终身”的全链条协同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六、推动社会消防资源动能转化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服务,实现“专业查、查专业”。鼓励社会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提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水平。发挥保险机构作用,推动其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五节  构建现代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一、打造多元发展的消防救援力量格局

  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航空、森林、海事、矿山等专业应急队伍融合发展,努力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主体、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伍为辅助的综合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全面覆盖、统筹发展、实战高效的城乡灭火救援力量。按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力量建设标准,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按照网格布控、处置初起火灾和简单灾害事故的职能定位,打造点多面广、反应迅速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指导企事业单位建设立足自身、辐射周边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

  二、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坚持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发展定位,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配齐配全各级队伍人员、装备,优化指挥体系、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坚持“全灾种”理念,全面升级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消防救援队伍,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的消防救援力量格局。建设航空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同步组建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航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承担区内外应急救援和联合演习、航空领域培训等任务。分区域、分类型建强救援力量矩阵,每个城市消防站常备执勤力量保持30人以上,指挥员、消防员通过相应等级评定并具备实战能力。依托各地应急救援骨干力量,进一步加强水域、山岳、建筑坍塌、危化品处置等专业救援队伍和搜救犬队伍及应急通信队伍建设。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加快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实现管理、训练、作战、保障一体化。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确保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所从事职业的高危险性相匹配。全区各乡镇已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开展达标建队活动;尚未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按照二级以上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按照一级标准建队;人口较少的建制镇可与邻近乡镇共建共享消防队伍。到2025年,力争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126支,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59支。

  依法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鼓励建设志愿消防队伍。鼓励全区各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发动本行业(部门)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志愿消防队伍。

  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依托广西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项目,加强消防领域领军人才、工匠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型、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机制,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留用机制,重点培养管理指挥、专业技术、特殊任务技能三类人才。依托各级各类院校开设消防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人才,支持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设消防安全专业及专门实训室,支持行业院校、培训中心在本行业领域开展防灾救灾专业研究及教学。鼓励组织消防指战员参加在职学习,考取各类技术、专业资格证书。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逐年增加建筑、化工、地质、气象、核生化等消防救援急需专业大学毕业生招录干部比例,持续优化队伍结构。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快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加强涉外救援能力建设

  以计划新建的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为依托,以现有的广西(南宁)消防训练基地为补充,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应急救援基地,配备综合性救援训练场地和设施。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防灾减灾区域协作,开展技术培训、交流互访、比武竞赛、联合演练等业务交流。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为重点,持续做好沿边、跨境新产业项目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重点防控跨境物流仓储、油气运输管线、绿色能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风险,完善涉外应急救援机制,做好跨境救援准备。

  

第六节  强化消防工作保障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党委、人民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高效运行。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考评和结果运用,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综合治理、消防工作考核等内容。

  强化部门管理责任。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实施系统、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检查督办。消防救援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消防工作。

  强化基层综合治理责任。紧密结合广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动消防工作全面融入“平安广西”创建活动。增强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和扑救力量,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防火、灭火工作职责。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协调社区工作者、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工作。健全村(居)委会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常态化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全区乡镇(街道)基层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基层消防监管与平安综治工作有机融合。

  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承诺制,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管理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整改隐患,结合实际,按照标准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依法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消防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和许可证编码信息管理与查询服务,网上办证实现“一次不用跑”,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牵头组织研判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突出风险,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案件移交查办等机制。

  二、着力推进法治消防建设

  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广西实际的消防法规标准服务体系,形成以法规规章为核心、以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为重要组成、以地方技术标准为补充的消防法规规章规范整体布局。加快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的法规,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各设区市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快消防工作关键需求引导下的技术标准编制工作,针对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消防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广西地方标准。地方行业、团体、企业将消防内容纳入相关标准编制范畴。

  

  三、提升指挥作战水平

  提升实战指挥专业化水平。推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内各部门、各层级间的联调联战机制,建设智能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平台,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规程,提升巨灾大难应对能力。优化升级消防救援机构智能接处警及智能指挥系统,融入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一张图”建设,实现精准化接警调度、智能化作战指挥、智慧化辅助决策。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社会专业力量纳入统一调度体系,优化多力量应急处置指挥机制,缩短响应时间。

  提升战勤保障能力。强化巨灾大难战勤保障能力评估,构建纵横交织、区域覆盖的联勤联动保障网络,形成与新时代应急处置、灭火救援等防灾减灾救灾需求相适应的保障能力。针对不同灾种、不同任务,研究各类别专业化保障预案,全力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系统”保障能力。加强机动性、轻量化装备器材配备储备,从“储、调、运、管、维”等方面加快建立储运一体、战储结合的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储备模块化、包装单元化、装备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扎实推进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及装备维护中心建设,把其建成国家级灭火救援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加快推进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的战勤保障站项目和各地城市消防站独立保障单元建设,并按保障标准和实战需求完成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提升社会联勤保障水平。自治区、市两级全面建立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整合各类应急保障资源,依托交通枢纽和空港物流,结合“123快货物流圈”,建立完善大型物流企业应急调运机制和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应急配送机制,实现迅速调集、及时补给。重点从救灾用品、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工程机械、生活物资、油料补给、仓储物流、紧急抢修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实现从多灾种向全灾种、从跟进保障向主动保障转变的目标。

  

  四、加强荣誉体系和职业保障建设

  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各项政策,完善相应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明确各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驻地现役军人优待政策,保障消防指战员依法履行职责。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建立与消防救援职业高危特点相适应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依托社会多方面力量,多渠道为消防职业风险、消防公益事业等提供保障。建成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备勤公寓楼及消防装备用房。大力表彰奖励在执行灭火救援、抢险救灾、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邀请消防英模和指战员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本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稳步推进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消防基建项目开展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消防基建项目的选址,开展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消防基建项目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指导;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自治区将适时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绩效及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1.广西消防基建项目建设任务表

        2.广西消防车辆(船艇)装备建设任务表

        3.广西“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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