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14号

颁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5-06-09生效日期:2025-06-09

为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附表1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再生黑粉原料不能与其他种类的再生原料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原料。进口再生黑粉原料不允许散装,不同类别的再生黑粉原料应分类放置。

  符合附表2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不能与其他种类的再生原料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原料,同一报关单下可以申报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有独立包装或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或在卸货时可以区分为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进行分类卸货,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

  二、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3824999996。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

  三、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的检验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附表1指标要求。

  除放射性污染检验应符合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再生钢铁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附表2指标要求时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四、进口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应符合本公告要求。海关发现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五、本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9日

同地区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5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5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